昨天傍晚,从关外回京城。尽管不算是夜行动车,但是进山海关以后,看车窗外面,天也黑下来了。
从唐山往西不远,看铁路旁不远处有人在一处场院点起一堆篝火。我心里想,唐山农民真浪漫,竟然有这样的情趣。
再走不远,又看见一堆野外点起一堆篝火。我琢磨,看来浪漫的还不是一个人。

等到第三次见到野外的篝火的时候,我想这肯定不是个人的随意行为,一定有什么讲究了。
放火烧荒?不像。早就告别刀耕火种的年代了,不可能再烧荒种田。
等再一次看到篝火,我有些被震撼了。那是五堆篝火南北方向一排点起。
而到靠近北京与河北的飞地大厂、三河等三县交界时,车速慢下来,我清清楚楚看到在一个离铁路线有百十米的荒草坡上,一大群人把荒草点燃,大家在熊熊野火旁兴高采烈地看着。
昨天是农历二月十四,不知道是什么日子。查黄历,只是写改日桃始华,也就是说桃树该开花了;并且宜栽种、纳畜、出行等。
难道是古时候春耕的开始吗?我不太清楚。
今早带着问题,上网查查资料,看与此比较相连的是说农历二月十五是驱赶瘟神的日子。属虎的人要放鞭炮,祝自己虎虎生威。
农村里,往往爱把十四的晚上当十五来过,因为到十五晚上,在大家看来就是十六了。
烧一堆野草,表示把瘟神给赶走了。大家在春节后再热闹热闹,同时取个吉利,何乐而不为呢。
许多民间的习俗,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就要绝迹了。不如我们还是挖掘挖掘,能够提倡的就提倡提倡吧。毕竟,尽管有些人说这是迷信。但是,与人无害的习俗本身,还包涵着人们对天地的诉求,以及与大自然的对话和交流。
(图片引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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