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十回前半回目“金寡妇贪利权受辱”,作为一节故事的概括,基本上是错误的:主体错了:根本不存在一个“金寡妇”;对故事情节的概括错了:根本不存在“受辱”之事。
先说“主体”错了。
回目中所说的“金寡妇”,是指金荣的姑母。关于她,文中的介绍是:“且说他姑娘,原聘给的是贾家玉字辈的嫡派,名唤贾璜。但其族人那里皆能像宁、荣二府的富势,原不用细说。这贾璜夫妻守着些小的产业,又时常到宁荣二府里去请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所以凤姐儿尤氏也时常资助资助他,方能如此度日。”这里根本没一字说到金氏的丈夫贾璜已死,不但没说到,且明明写着“这贾璜夫妻守着些小的产业,又时常到宁荣二府里去请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是对二人合写,明示贾璜仍然好端端的活着。既然丈夫在世,则璜大奶奶非为未亡人,何以称为“寡妇”呢?
如果说这一段还不足以说明黄璜之在世,那么,后面故事中贾璜的再次、三次出现,就更能说明问题了。第二十九回,贾家在清虚观打醮,自贾母以下诸人,为着这一热闹,都赶去清虚观。贾珍作为长房长子,本来领着荣府族事,所以在这一事上,亦是总负其责的。因他发现包括他的儿子贾蓉在内的诸儿孙辈,怕热躲到钟楼去乘凉,十分生气,责罚了自己的儿子贾蓉,其余的人因此而次第从阴凉处走出。写到这里,《脂评本》接道:“那贾芸、贾萍、贾芹等听见了,不但他们慌了,亦且连贾璜、贾㻞、贾琼等也都忙了,一个一个从墙根下慢慢的溜上来。”第五十四回,接五十三回元宵节开夜宴,叙道因夜深天凉,贾母命将宴桌挪至里间,除留下宝玉等小孩子外,命贾珍“带着你的弟兄们去罢”,于是贾珍、贾琏兄弟很高兴,“便命人将贾琮、贾璜各自送回家去,便邀了贾琏去追欢买笑”。
这二节故事并不是倒叙,实实发生在“金寡妇”欲兴师问罪之后,则贾璜的两次出现,正足以明其未死。从故事的内容看,清虚观打醮和元宵节张宴,都是邀请合族人,贾璜既是贾家玉字辈的嫡派,参与其事自在理中;并且本来这贾璜平时亦是巴结宁荣二府的,有此盛事,岂能不到?
或者有人会说,这里的“金寡妇”,不是指贾璜之妻璜大奶奶,而是指金荣的母亲。金荣的母亲,固然是寡妇,书中交待得很清楚。但本回目前半之下,主要是讲璜大奶奶入荣府之事,不涉及金荣之母,作者设计回目,不可能脱离主要之事而旁及连接之笔。并且如说“受辱”,只可能是璜大奶奶在荣府受辱,金荣之母受谁之辱?所以我认为,回目中的“金寡妇”,仍然应当指的是璜大奶奶,只不过,璜大奶奶却并不是“寡妇”。
不但我认为回目中的“寡妇”指的是璜大奶奶,《红楼梦》一书的编辑者,自高鹗开始,也都是同一认识。但同一认识之下,处理方式完全不同:高鹗等不是去修改本来错误的回目,而是去修改小说内容,把后面出现的“贾璜”二字,统统改成别人,以照应回目的说法,仿佛让贾璜这个人不出现了,璜大奶奶就成了明副其实的“寡妇”了。但高鹗等笨拙的地方在于,小说是一个整体,虽然可以把人名改掉,无奈整段的正文不可擅动,第十回对璜大奶奶的介绍,原文俱在,并不因你把后面的名字改了,就留不下痕迹。
走笔至此,似乎有必要结合《红楼梦》的版本情况说一说这个问题。对版本目录学我是外行,见过的版本也少,以下不过是对别人研究成果撮一大要。大致说来,已发现的《红楼梦》各版本,有两个系统:脂评本和程高本。脂评本都是钞本,都是有八十回或八十回以内,目前发现的有十一种;程高本都发源于两种活字本——程甲本和程乙本,都是百二十回本。对贾璜这个人物的处理,两个版本系统是完全不同的。大致说来,在十一种脂评本中,第二十九回贾璜的“璜”字,除舒序、甲辰两本同误为“琏”、《红楼梦稿》无“贾璜”二字外,其余各本均写作“璜”。这是邓遂夫先生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注中的结论。我翻阅了所见到的脂本,只有几种,不全,但以所见证明邓先生的说法是准确的。此外,邓先生未提及的《乾隆抄本百甘回红楼梦稿》,亦是明写“贾璜”。而在程高本系统中,这一回的“贾璜”二字,都书为“贾琏”。从版本发源说,脂本更接近于曹雪芹原著,因此“贾璜”二字不能轻易改为“贾琏”;从小说的逻辑来说,以“贾琏”与“贾㻞、贾琼”这两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并列,亦不合逻辑。所以,我认为“贾璜”这一人物,虽然在书中并无具体的故事,而其名字是不可以随意改动的。改动了,于贾璜本人倒不生什么关系,于贾琏却关系甚大。因为在整部故事中,贾珍、贾琏这兄弟二人,于声色犬马一道,本来是沆薤一气的,由弟兄而作狎游之交,断断不会因为贾珍的发怒而与那些小角色一样,“也都忙了,一个一个从墙根下慢慢的溜上来。”这是违背贾琏的个性和他与贾珍的人物关系的。
再说“受辱”之事。
在第九回中,金荣与宝玉、秦钟在学堂打架。因为敌不过宝玉的势力,在各方压力下,金荣只好向宝玉、秦钟叩头谢罪,而心里是不服的。闷闷回家,在母亲的逼问下,说了事情的经过。恰好第二天他的姑母、嫁于贾璜的璜大奶奶回娘家,金荣的母亲又将此事说于小姑子。这璜大奶奶身为贾家嫡派子孙之妇,虽然自觉惹不起宝玉,但又自觉于秦钟之姐、贾蓉之妇秦氏之地位相去不远,因此决定为她的侄儿打抱不平。金荣之母怕她的这个姑子惹了荣府,连她儿子免费的附学都保不住,因此百般劝说,不必去招惹是非。璜大奶奶不听。到了荣府怎么样呢?没有见到秦氏,见到的是秦氏的婆婆、贾珍的太太尤氏。尤氏说到儿媳秦氏的一病,源于她的兄弟秦钟在学里受了委屈,等等。璜大奶奶一听,吓得再不敢提兴问罪的话头,反而只能接着尤氏的话,说一说为秦氏诊病求医的话头。从这些情节,我觉得里面完全不包含璜大奶奶受辱的意思。
1、气头上去的,结果遇见要论理的对象生病,自然不能再提,是人之常情,与是否受辱无关。
2、尤氏叙说秦氏得病之源,完全没提璜大奶奶的侄儿金荣之事,虽璜大奶奶自己可以理解为指桑骂槐,但尤氏本人并无其意,因为在随后的情节中,贾珍问尤氏璜大奶奶的来意,尤氏回答“倒没求什么事”,即是在尤氏看来,以为璜大奶奶不过如平常,前来巴结求事的。所以,尤氏亦不存在故意污辱璜大奶奶的本心。
3、璜大奶奶从进荣府的“着恼气色”、到“转怒为喜”,是连尤氏都不明白的她个人的心理变化,曹雪芹在这里活画了一个生动的小人物,由自傲而自卑、而沾沾自喜,如果说这种心态可被观察为一种“辱”,那么,也是“求辱”,而不是“受辱”,因为无人加其辱。
从以上分析,回目中“贪利权受辱”,亦是子虚乌有之事。所以我说,这第十回的“金寡妇贪利权受辱”的回目是不确的。
查《红楼梦》各版本,第十回的回目完全相同。这就证明,这一回的回目,是曹雪芹自拟的,并非后人妄改。而出现回目与正文的背离,除非有我还完全没有理解到的深意,我以为是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未能顾及到的疏忽。因以所见,还无人道及此一看法,简单撮列,不知列位看官尊意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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