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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经济 |
地方金改未来仍大有文章可做
——专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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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开业一周年之际,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应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邀请,来温参加一场名为“民间金融与地方金改”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黄震表示,温州金改一年来已产生阶段性成果,今后还要大胆试、勇敢闯,在现有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充分挖掘政策红利,地方金改未来仍大有文章可做。在座谈会间隙,本报记者就民间借贷管理、温州金改等话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全球首创
黄震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在很多场合为温州和温州金改说过很多好话。”
黄震表示,尽管外界对温州金改一年的成败得失评价不一,但他认为,到目前为止温州已经初步形成了地方金融改革的雏形,形成了金改“温州模式”,特别是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出现,意义重大。
“我非常肯定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成立,从全球来看这都是一种首创。民间借贷市场这样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出现在中国,美国没有,欧洲也没有。”黄震说,这种组织机制让民间借贷从过去‘地下’的无从统计监测,到现在有确切的数据统计和监测预警,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面对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黄震认为,解决民间借贷问题要有技术手段和路径规划,不能光喊口号。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对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发挥网络借贷平台的作用。打造民间金融的监测预警体系。要特别注意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情况,并引导其信息联网进入民间借贷登记、监测体系中。信息技术和法律技术相结合,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民间借贷登记平台。
金改要把危机处理变成常态管理
除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国内首部民间借贷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的起草人。据了解,鄂尔多斯是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金融改革试点城市,自2011年以来,鄂尔多斯就开始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市政府与中央财经大学进行市校合作,共同推动民间借贷规范管理办法的出台。
黄震说:“这是一个思路的转变,用地方性办法解决地方性问题,突破了以前是地方问题需要等待国家出台政策法律的思路。充分挖掘现有政策法律的制度性红利,立足于自己能做的事来推进地方金改,我想这对温州是有启发的。”
黄震认为,大多数地方做金改的动力来源于危机处理的压力,如何把事后处置变成事前管理、把危机处理变成常态管理,化被动为主动,是金改的一个重要思路。
少一点政府管制 多一些资金流动
黄震特别强调地方金融改革对于促进资金交易流转的重要性。他说:“为了解决贷款难问题,现在一些地方常用的办法就是建‘资金蓄水池’,成立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想办法把资金留在本地,其实促进资金流转和金融交易才是更重要的工作。”
黄震认为,地方金改过程中,政府不应过于强调管理职能,而忽视了促进资金交易流动的服务职能,凡是公民能自决的事情,政府就不应该去干预,凡是政府能不审批的事情就不应审批。创造地方金融的活跃生态环境和信任基础体系,才是地方金融改革真正要做的重要工作。
他还表示,要充分发挥本地民间金融龙头企业在地方金改中的领头作用。他举例说,长沙金改的龙头企业就是一个民间借贷中介中亿佰联,据介绍他们在全国开了200多家连锁店,去年撮合交易量达上百亿,极大促进了资金流转。
黄震乐观地表示他看好温州金改的前景,同时他也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温州金改不要怕外界质疑,要广纳建言、为我所用,要敢于发挥首创精神、勇于试错。同时温州还要继续夯实信用基础设施,特别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特色的道路。
人物名片:
黄震,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后曾在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特华博士后工作站从事金融研究。作为中国金融法治论坛和中国银行法研究会中国地方金融法治委员会的发起人,黄震教授担任全国六五普法项目《民间借贷法律知识读本》主编,起草国内首部民间借贷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主持《陕西省神木县金融产业规划》等多地金融规划课题,在民间借贷、地方金融、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研究造诣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