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灰色“地下理财”待阳光运作
(2013-01-28 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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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经济 |
灰色“地下理财”待阳光运作
济南时报 2013-01-28 07:02:00
“地下理财”游走在灰色地带
集资人牟建霞失踪后,上百债权人讨债无门,他们为获取高额利息,冒险进入“地下理财”风潮之中,最终有可能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活动通常都是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有关人士就指出,民间借贷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问题,容易引发集资诈骗等犯罪,一旦集中爆发,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1月25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暂行办法起草人黄震,在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民间借贷是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构成部分,正是因为正规金融的服务不足,无法满足小微企业、个体户创业者的资金需求,而民间借贷就填补了这一个空白区。
黄震认为,民间借贷也许会被人利用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这样的民间金融生态链不免被破坏。民间借贷的发展趋势,应该向阳光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此前央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但是,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
专家提倡民间借贷登记制度
以民间借贷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各种民间“地下理财”该如何发展?如何才能降低风险和犯罪率,规范民间借贷市场?
为规范民间借贷,2012年4月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颁布后,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也挂牌成立。
作为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起草人和民间借贷登记制度的倡导者黄震说,从实际运作来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作用还是很大的。目前,我们国家很多信息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就无法进行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如果民间借贷进行了登记,也可以进行相应服务工作。以鄂尔多斯民间借贷草案为例,如果你的借贷在登记中心能够提供证据,到法院可以优先立案。
市经侦支队民警提醒市民:
慎入集资借贷 正规渠道投资
因民间借贷引发的讨债风波不断,作为普通市民又该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呢?
1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褚洪泉接受济南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普通市民,很容易受信息不对称影响,不能及时掌握借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及资产等情况,投资很难有保障。另一方面从专业性上来说,与专业金融机构对信息的掌握和评估预判相比,个人对风险的可控性非常低,一旦出现问题很难保障自身的利益。
褚洪泉说,国家这轮金融改革试点,温州率先成立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是个亮点,就是想让民间借贷阳光化运作,让信息透明,尽量让风险可控。但也不是说民间借贷风险就有了保证,作为普通市民来说一定要谨慎。
“最好的投资渠道还是银行存款、股市、期货、黄金白银等,收益虽然小但风险可控。”褚洪泉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