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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经济 |
P2P网贷应专注做平台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对《新财经》表示,这种所谓的秒标已经脱离了借贷的本质,向不特定公众发放而是类似于发债类的证券产品,往往超过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范围。黄震说:“目前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据来支持网贷平台使用‘秒标’的营销行为,如果在有关方面提示风险之后继续下去,则有涉嫌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在一部分网贷平台出现赚钱效应后,可能会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跟风而来,放贷人不能给这些人一种印象:钱多、人傻、速来。一个月收益30%以上,赚钱怎么可能那么轻松?”黄震认为,放贷人一定要克服贪欲,考虑网贷平台承诺的利率回报是否合理合法,提高风险意识。
黄震看到,由于民间借贷机构无法查询央行的征信系统,建立一套民间的个人信用系统呼声渐高,但难度太高,目前在小范围内有资源互换,比如黑名单。
对话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
——《新财经》 记者 董露茜
P2P的业务涉及金融服务,却不是金融机构,没有监管机构,至少到目前为止一行、三会都没有谁表示网贷公司属于其监管范畴。黄震对《新财经》表示,P2P网贷平头监管的难题在于其风险还无法监测和判断,在没有形成风险防控的机制或措施之前,没有监管机构愿意主动扛上这担子。
黄震教授是今年6月公布的《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的起草人,他认为,P2P现在可以说处于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民间借贷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位置。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服务平台,其技术条件和市场要素都已经具备,目前的政策环境也较为宽容。因此P2P平台先解决行业自律问题,待行业做到一定阶段,监管难题将可能随之而破解。
《新财经》您如何定义一家P2P网贷公司?
黄震:P2P网贷公司发展迅速,在民间借贷中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出现很多复杂现象,比如一些企业给自己建了一个P2P网站募集资金。目前我还没找到债权转让模式对应的法律依据,我认为债权转让的经营有一定的风险,而且业内也不认为它是P2P,只是给自己装了个P2P的帽子,可以进一步探讨它的模式。
我认为,按照目前法律允许的范围,合法的P2P应该专注做中介平台,是居间服务机构,只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资金信息的对接服务,第一、不能接受出借人的资金打入个人账号、公司账号,不能介入交易;第二、不能为出借人的资金提供担保;第三、不能吸收出借人的钱自己去放贷。拍拍贷比较接近这个定义,而且这种模式找得到法律依据,不用担心会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
《新财经》:目前P2P行业基本处于监管空白,您认为应该建立登记和备案制度,通过《合同法》规范服务行为,能否详细阐述您的看法?
黄震:P2P网贷公司实际还是有监管的办法和途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发营业执照,有责任监督P2P公司依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P2P网贷开办网站要在工信部门备案,P2P网站可由工信部门进行监管;若P2P平台发生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有权介入执法。法律政策层面,涉及P2P的有《合同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及期待多年但迟迟不出的《放贷人条例》。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工商部门应该特别关注营业范围中是否涉及金融业务,登记后注意适时监测网贷公司,互联网的透明度比线下要高得多,技术手段可以实现,针对放贷人投诉,可以进行现场检查,要求P2P平台加强信息披露。
在温州、鄂尔多斯等金融改革实验过程中,出现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引进了P2P平台入驻经营,并正在进行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的试点工作。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能够将分散的、隐秘的民间借贷通过信息化平台将其集中起来,并且通过登记备案实现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和规范化。另外,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可以产生提高信用等级、沉淀监测数据、对抗善意第三人等功能,有利于实现与政府监管当局的沟通与合作,网贷公司应该积极去温州、鄂尔多斯这样的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去开展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工作。现在没有“婆婆”愿意管P2P,如果全国各个地方都能够建立起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网贷公司在这些地方备案,或许将来的地方金融办愿意在一定程度上加以监管。
《新财经》您认为影响P2P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黄震:我对P2P行业的现状,总结了一点,四个集聚,即资金积聚、技术积聚、人才积聚和风险积聚。我曾说过,P2P网络平台是个技术活,绝对不是谁都能去做的一个行业,必须集成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技术、法律技术等多种技术。
但现在P2P行业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谁都想进来,难免有人想浑水摸鱼,从中捞取不当利益甚至集资诈骗,部分从业人员不够自律,野蛮生长过程中良莠不齐,行业乱象已经出现。因此,某一机构出一件事可能毁了整个行业。我认为信用危机会是P2P网贷公司面临的比较大的挑战,网贷公司一定要专注做平台,坚持不非法集资、不直接放贷、不提供担保。
《新财经》您对未来P2P发展的前景如何看?
黄震:我认为,如果继续这种宽松的政策环境,以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我预见并期待,过个三五年能成长出几家巨型的线上线下结合的P2P公司,比如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与本轮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并且与资本市场相结合,拿到钱做进一步的扩张。但前提可能要经历一场场风雨,倒掉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洗牌之后,一些巨型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并且,专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将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链接行业的上下游,优化产业链,形成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