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总资产达450亿保值增值压力大
(2011-07-13 2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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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黄震基金会管理条例保值增值 |
分类: 金融经济 |
基金会总资产达450亿保值增值压力大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益组织进行投资理财的话题被公众所热衷探讨。在CPI迅速增长的当下,面对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各基金会难以按兵不动。然而对投资方式而言,《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合法、安全、有效”仅六字的规定却显得既开放又严谨。
“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不成正比”
“目前我得到的基金会总资产的更新数据达到了450亿,基金会数量有2260多家,面临的情况是通货膨胀严重,基金会保值增值的压力越来越大。”7月18日,在“透明公益给力和谐社会——中国基金会三十周年暨基金会中新网一周年大会”上,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黄震表示。
黄震认为,目前我国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的比例不成正比:投资收益是9个多亿,而募捐收入有几百个亿。
1981年,我国第一家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当时还没有针对基金会投资的法律监管;1988年9月出台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把基金会定性为非营利投资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基金会投资的限制性和指引性规定;2004年对基金会进行整顿后,出台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关于基金会投资的开放性政策:在坚持合法、安全、有效的条件下,进行保值增值。
黄震说,基于历史演变的原因,目前大家对基金会投资的态度和认识各不一致:“无论是捐赠人、管理者还是基金会内部的普通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都不相同。比如有的网民坚决反对基金会投资,我捐献给你,就是让你去做公益,不是让你去投资挣钱的。而另一种声音表示支持,有基金会领导人就说,基金会不做投资就是犯罪,因为CPI高涨的情况下,你没有做好保值增值。”
他建议,基金会投资要充分发挥基金会的自治机制,不要过多的做硬性的法律或者是法规的规定,同时基金会的投资要非常重视对于监管的投资,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
基金会可以投资做实业
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6年成立,原始资金为400万。在其2010年年报上显示,基金会2010年年度总收入为269万余元,而投资收入为0。
该基金会理事长称在CPI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基金会保值增值的压力很明显,想投资做实业又对相关规定和案例缺乏了解。
在当天的大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处长朱卫国对其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解答。朱卫国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规定,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办公司,基金会作为一个法人,也可以办,这个方面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
在给予了肯定的同时他也补充:但是基金会作为一个公益机构,有一个业务范围,宗旨和业务范围在登记的时候都有明确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年检的时候,就会说你去生产电动自行车去了,是不是超出了你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这样一个行为会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挑战。
有材料显示,目前,我国基金会投资理财的具体操作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委托机构投资;第二,内部直接投资;第三,设立专门企业投资;第四,不做投资管理。
朱卫国说,基金会如果投资企业,参与了商业性的经营,除了面临着登记管理机关的挑战以外,本身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出现,纳税等就需要按照一般的民事主体对待。
随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正如朱卫国所讲,因具备一些挑战,所以基金会在选择投资实业时都很慎重。“虽然在合法前提下,不投资法律禁止的领域,按照程序,在理事会通过,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基金会可以投资实业,但我们是不做的。我们会选择更为稳妥的方式。”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王行最说。
■本报记者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