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德”观念的变奏
(2010-09-16 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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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周公孔孟中国先秦战国时期黄震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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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德”观念的变奏
——黄震教授在华民慈善基金会讲座的点评
先秦“德”的观念,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从有关神话传说和文献记录方面加以梳理,具有重要的本源性价值。从德的现象入手,探讨“德”最初的存在状态;进而从德的文字切入,可以寻求观念形态的意义。有了“德”的观念就有了德的思想史的发展。
我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时,导师武树臣教授也对于先秦“德”的研究非常重视,写作了好几篇关于“德”字的文章,他多次提醒和勉励我注意把握中国德文化的精神和脉络。十多年来,在读书和考察的时候,我一直留意先秦“德”文化的有关内容。
我以为先秦德文化如果做一个简单的大致划分,可以区分传说时代的尧舜之德、先周时期的大禹之德、西周初期的周公之德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孟之德。
传说时代的尧舜之德,主要是一种个人品格,与事功没有直接的联系,更多是一种通神明之德。如尧试舜“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可以证明其德,此时适用禅让制,将天下推之于有德之人。此阶段可谓“以得为德”。
大禹之德则强调与事功相连,大禹治水成功为大德,强调“建功立德”。大禹因此赢得了天下的信任,居功而拥有天下,乃至开创“家天下”的做法。大禹之后人民强调“德”不仅要有个人修养,还得事业建树。
周初的周公之德,则是要回答商纣王临时前的疑问:“我不有命在天乎?”论证周的合法性。周公指出“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有德才是坐拥天下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周初强调统治者要“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的主要内容是两方面:敬天与保民。这种思想也深刻地影响了孔孟之德和整个中国思想史。
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孟之德,西周“礼崩乐坏”出现了,人们不得不思考。孔孟提出“以德治国”,将“德”作为一种统治方略,而不仅仅是作为个人修养或礼敬天地的方式。德成为一种治理手段,德化天下。
因为“德”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核心范畴,必须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研究,对于“德”的现象和观念的反思,分析德产生的条件、具体的内容以及与其他文化现象的关系,是中国德文化研究中一项重要而富有意义的工作。对于先秦的“德”追本溯源之后,才能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此后有关德文化的历史脉搏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