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同学问:
一边在复习《媒介批评》的理论,一边在准备《广告概论》的作业,我发现太纠结了!广告概论告诉我的推广和营销的方法,正好能够契合广告批评中的内容,尤其看参考作业时,我总觉得他们在通过打造自己公益的形象来吸引消费者,在刺激消费者的虚假需要。《媒介批评》是课程,《广告概论》也是课程,我都需要完成,于是我发现要么我在做我自己批判的东西,要么不知不觉中把《广告概论》写成了媒介批评……
如果说我们批判的很多东西恰巧是商业广告的技巧,这样的批判效用何在呢?
答:
这确实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纠结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的许多广告太具有媒介批评意义了;那些被称为“广告金科玉律”的技巧,也正是媒介批评的内容。
的确,企业或商家“通过打造自己公益的形象来吸引消费者”没有错;而“刺激消费者的虚假需要”就需要具体分析了。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正是由于权势、公关和广告的介入,才使得公共领域土崩瓦解。但是应当承认,广告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了刺激消费;至于“虚假需要”这个法兰克福学派的术语,人们也许是见仁见智的,但我们不能不服膺于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产品的批判精神。想一想吧,有多少东西是我们本来不需要的,但是看了天花乱坠的广告,或者仅仅为了给自己增添一些炫耀的资本,我们就将其据为己有;有多少东西本来与我们的生活毫不相干,但我们却天真地认为,一旦我们拥有了这个符号,我们就会坐上上流社会的“乐队花车”。
其实,摆脱这个“纠结”也很容易,这就有赖于“度”的把握。
比如,广告界都认同“吸引人的广告就是好广告”这一说法,但有的广告为了达到吸引人的目的,而不惜采取煽情、吹嘘的手段,肆意夸大商品的效用,就很容易沦为虚假广告;而如果为了吸引眼球,而不惜使用赤裸裸的“性策略“,那简直就是在做“色情广告”了。
因此,从事广告工作人的学了媒介批评,不见得就了无创意,而是会在左右逢源的之时有所顾忌,少给社会带来一些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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