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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雅正——5卦串讲

(2011-01-19 09:04:30)
标签:

酒食

中正

九三

周易

文化

5需卦串讲 

 

题解:需,会意字,指遇雨,停在那里等待。本义:等待。经过屯蒙的学习,主人公处于毕业与进入社会的过渡阶段,大约16-18岁,现在叫待业。待业也不能就等在家里,而要四处找工作,以周易的背景、姬发的身份,当然不是去找工作了,而是按照安排开始逐步地熟悉社会,接触社会事务。

所以需时的作为,相当于实习锻炼,主人公先后经历了六种不同类型事务来磨历经验。

 

第五卦  下乾上坎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实习期间,历练自我的时候应当怎么做呢?

有孚——做事有原则、讲诚信。

光——光亮,指前途光明。

亨——亨通,事情通达顺利,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也。

光亨,是“有孚”之结果。

 

光“有孚”还不行,凡事还要多问多思,才能万无一失把事情做好。

以上只是把事情做好,做到不出差错,但要更上层楼,有创新有进取,则还要有一种不怕困难的勇气。“利涉大川”,勇于挑战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云在天上,待时而成雨也。

宴,乐(lè),安闲。君子观此象,用美好的饮食来养身怡情,放松身心准备迎接更大的挑战。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被安排到郊外做事,熟悉民情,应当有耐心、有恒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没有安排任何指标性的任务,只是让主人公去基层熟悉和了解百姓生活,有个感性认识。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初入社会嘛,不要让他去接触有困难的事情,熟悉感受为主。

 

未失常,没有违背常德、常道、常规。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沙,极细碎的石粒,微不足道也。指被安排做一些无足轻重的事务,比如被指派处理一点小纠纷、做点跑腿收账的事务等。

 

“需于沙”为什么还会“小有言”,被人非议呢?

小有言,一方面说明有不足,另一方面,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你做事情,就会有影响,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小有议论是正常的,初出茅庐的年青人没有社会经验,更难以面面俱到而受到非议。这也是实习锻炼的意义所在。

 

终,最后、结果。经受住这个小考验,把事情处理好,当然结果吉了。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通“演”。推演、开展。

虽然是做的一些简单事务,但依然认真对待,合乎中道的去处理。

虽然受到些指责,却虚心、诚恳地接受,使工作得到完善。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此时主人公已经成为地方父母官。

 

泥,土和水合成的东西。比喻稍微有点复杂的事情。

 

事情的复杂性与处理难度是成正比的,九二时还只是“小有言”,这时则因为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因业务不精等原因而导致处理不公,就有可能有受害方来找说法。

 

致,招引。寇,入侵,侵犯。

致寇至,指没有把事情处理好反而引来气势汹汹的说理者。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岐周是农业立国,所以县官面对的主要就是农业问题。管理农务,经常遇到来自外在的自然灾害,比如水灾、旱灾、风雹之灾等。

但如果是因为自己处理不当的原因导致民怨纠纷呢?只要以敬重审慎的态度客观处理,就可以圆满解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此时主人公已经成为地市级官员,经常要受理一些上访案件。

 

血,在此比喻人命关天之事。

穴,土窟窿,地洞。古代百姓穴居土室,《墨子·辞过》:“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出自穴就是说走出家门。

 

比如处理刑事案件等,不能只坐在堂上听各方的片面之词,而是要走出家门,深入其中,对于破案就是深入案发现场,全面调查才有发言权。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处理案件,要以随顺的态度兼听各方的说法,以便客观深入的了解到实际情况。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升迁到省级职务。

 

酒食,人们生活之必需,酒食之事借指日常杂务,安排统筹、平衡计划,是更全面的管理锻炼。

 

被安排去负责一方福祉,事情繁琐而全面,经验不足嘛,不明白的就多问问,多思多问则吉祥。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日常管理,涉及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应当一碗水端平,用中正的原则公平处理。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回到家中,有不请自到的三位客人来,这是什么样的三个人呢?三,约数也,可以具指,也可以形容多。这里的三与讼卦上九的三没有必然联系,此时主人公回到都邑,入朝为官,这三个不速之客大约是来道贺走门子的。

 

敬,尊重,礼貌性地对待。有礼貌有分寸的接待来客,既不要应允什么,也不要得罪对方,这样才既不违背原则,将来又好相处。

 

总之,主人公体现出宠辱不惊的涵养、泰然以处的风范,使各方刮目相看,对其前景更加看好。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虽然对方来的有点突兀,有点冒昧,但并没有大的过失。毕竟前来祝贺也不是错,不是说只有亲朋好友才行。

 

 

如同下篇蹇、解的入仕锤炼,需、讼两卦中主人公也从实习、地方官吏,进入了中央政府。但明显的,这一代比姬昌年轻时幸福许多。逻辑进程如下:

 

实习——小吏——县官——地市级——地方大员——入朝

 

 

难点提要:

 

本卦中容易发生误解的是:“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通常认为是“在血泊中等待,从洞穴中逃出来。”这种读法读不出任何意思来。

 

我们知道,郊、沙、泥、酒食都是比拟之词,“血”自然也不例外,与“血”有关的除了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之外,还有什么呢?从爻位看,六四已经是一定职位的官员,有生判之权,也是符合爻辞的。

出自穴,就是走出自己的洞穴,出去看看,这是针对“需于血”说的,断案不能只看眼前表面,要深入了解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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