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问答
(2011-08-25 17:24:45)
8月12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引起众多的议论。有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问答如下:
1.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激烈的反响,很多人进行了评击。
杨支柱答:这次的解释是忠实于法律的,它没有借解释之名搞立法。但其所涉及的内容没有新意,婚姻法早已规定。它只是对婚姻法进行了一次更为细致的解释。
2.此次引起较大争议的是房产问题,它第一次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规定为夫妻一方财产,对此您怎么看?
杨支柱答:这个规定是正确的,房产的问题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财产管理,物权法,婚姻法等内容。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子的登记户主为谁,房子就归谁。这是物权法的问题,不是婚姻法问题。另外如果父母替新人买房,父母就是赠与人,赠与人有权选择受赠人。
3.有人说,这一规定让女性陷入了恐慌,她们认为自己的地位将更弱势?
杨支柱答:不存在。贷款买房时,房子的首付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对女性在婚后的权利上有任何影响。打个比方,一套房子,男方首付其费用的30%,那么这个30%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支付剩下的70%,那么这个70%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有权利要求对70%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4.婚姻法一直是这样规定的吗?
杨支柱答:是的,只是之前法律比较模糊,法官判案时容易乱判,错判。
5.那为什么这一次的解释找来了这么多的质疑声?
杨支柱答:这和官方的公信力问题有关。现在不管出了什么措施,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它。再者舆论的发生者不是专家,他们没有从专业的角度考察问题。
6.现在有人说,全职太太成为最危险的职业?
杨支柱答:这个理解有误。首先婚姻法涉及的是离婚的事,不离婚的话根本不会存在法律问题,也就无所谓全职太太是否危险,其次如果进行调查,就会发现妻子作为全职太太的家庭离婚率更低。再者,即使真的因妻子是全职太太而导致离婚的,女方也可以要求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7.也有人担心,新解释降低了男人出轨的经济成本,您认为它对保养小三会不会起到推泼助澜的作用?
杨支柱答:不会。如果丈夫有了第三者,他就属于过错方,这种情况下,女方分得的财产更多。所谓丈夫有了小三后,妻子就被扫地出门这个说法是错误的。
8.面对婚姻法的新解释,部分女性网友表示,要在家庭实行AA制。你赞同吗?
杨支柱答:AA制会使女性更弱势。婚后双方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支出属于共同支出。但是由于女方婚后需要照顾孩子,家庭,其自身收入一般低于男性,如果采取AA制,实际上增加了女性对家庭的财务支出。
9.婚姻法的新解释,对年轻女性的择偶观是否有影响?
杨支柱答:这是一种提醒。让年轻的女孩意识到嫁给有钱人不一定幸福。有钱人的财产只是婚前财产,不属于离婚后需分配的共同财产。如果想要幸福生活就要夫妻一起创造。
10.您怎么评价这次新解释?
杨支柱答:我抱着肯定的态度。首先它对改变人们的择偶观有一定作用。年轻女孩不要总想着嫁给有钱人,其次它保证基层法院判案的公正性。以往相关法律规定不够缜密细致,往往会出现法官乱判,错判现象。
以上这篇文章的转载,全当是普及学习一次法律知识。我想多少都会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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