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500元药费的使用
(2015-12-17 10:01:23)| 分类: 心灵鸡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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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我市统筹基金支付基药500元的规定。是不是在厦门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使用?如果没有用完可以累计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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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想了解一下我市统筹基金支付基药500元的规定。是不是在厦门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使用?如果没有用完可以累计吗?
A:您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如果是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直接支付。以上额度不能抵付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费用进入统筹段后也可使用。不可以跨年度累计使用。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www.xm12333.com)查看:“公共查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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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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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洪塘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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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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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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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001005000340101 |
雷诺考特 |
布地奈德 |
鼻喷雾剂 |
64微克/120喷/1 |
盒 |
西药费 |
乙类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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