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披露:亿万富豪之妻离奇“被离婚”
(2011-04-20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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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豪之妻离奇“被离婚”
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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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胡润富豪榜某富翁之妻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让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宋女士的丈夫杜先生却拿出一份河北省衡水中院的判决书,称早在10年前的2001年其和宋女士就已经离婚。昨天记者对这起亿万富豪之妻被离婚案进行了采访。
■创业夫妇感情出现危机
据宋女士介绍,其丈夫的资产目前已达四五百亿。她和丈夫杜先生早年间都是首钢公司下属一个企业的职工,婚后夫妻感情很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夫妻二人双双辞职下海,进入钢铁行业打拼。婚后不久宋女士生下了大儿子。随着两人的企业从北京发展到河北三河,宋女士也把儿子交给婆婆,跟随丈夫到三河发展。
1996年,宋女士再次怀有了身孕,此时家里的企业已经迁到河北衡水发展。宋女士因为在北京待产,没有随丈夫前往衡水。这一段时间,宋女士风言风语听说丈夫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还生了孩子。
宋女士讲,1996年就在她还有10天就到预产期时,家里突然来了个女人。这个女人进门就说,她和宋女士的丈夫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要求宋女士和其丈夫离婚,在争执中,这个女人踢到宋女士的肚子,导致宋女士的第二个孩子早产。但二儿子生下不久,就被宋女士的丈夫从孩子的阿姨家抱走,从此她大概十年没见到过孩子。这十年中宋女士和其丈夫基本属于分居状态,宋女士多次到衡水去找杜先生,两人也曾商量离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也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2008年,杜先生还带着自己的律师来找宋女士商量离婚之事。
宋女士说,一次她和丈夫杜先生正式商量离婚之事时,丈夫承认其在外面已经又有了两三个女人,生下了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
■妻子起诉离婚才知已经“被离婚”
2010年9月宋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其丈夫告到海淀法院要求离婚。令宋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是,被告方拿出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作出的生效判决书,判决中赫然写着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夫妻二人房产中的1套住房归女方所有。
“我当时就蒙了,脑子一片空白。”宋女士告诉记者,她不敢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她自己竟不知道。
按照宋女士的丈夫给法院的说法,他与妻子在1997年分居后3年半,连电话都没联系过,妻子在此期间“下落不明”。法院认定宋女士“下落不明”的证据是一份走访调查。2001年2月5日,法官专程来京到宋女士居住的小区,找到物业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据这位工作人员称,宋女士已经一年多不在此居住了,找不到人。
宋女士不解地说:“我的手机号自从1997年就开始用,至今没换过,如果打我的电话不可能联系不上。”此外宋女士还提出,离婚判决书也有多处硬伤。
■或将成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据介绍,如果10年前二人就已离婚,那这十年来丈夫的资产就全是其个人财产;如果推翻了这纸判决,那么这些资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分割起来,这将是国内财产标的额最高的离婚案。
对于这起离奇的离婚案,宋女士的律师陈旭从法律上分析认为,首先,有权受理此案的法院应是被告宋女士所在地法院,在当年其丈夫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宋女士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河北衡水中院没有管辖权。此外立案后第三天就决定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侵犯了宋女士的诉讼权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让人不解的是,在宋女士提起离婚之后,也就是衡水中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十年之后,其丈夫又向河北衡水中院申请更正判决书中的错误,并且提出原审判决未合理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此后,衡水中院依职权发起再审程序。
近日,海淀法院的裁定书也送达了宋女士和其律师:鉴于河北衡水中院的离婚判决,海淀法院不能再受理宋女士的诉讼。如今,这个案件最终该如何认定、处理,就要看衡水中院的再审能否改变当年已经判决离婚的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