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程序的“带病提拔”更可怕
(2013-08-30 01:38:04)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这个副局长是7月25日任命的,仅仅过了10天就被检察院带走了。”近日,一则关于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麦某刚获任命就“出事”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当地群众认为,如果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再严格一些,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荒唐事。而东方市林业局及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则否认“带病提拔”的说法,称对麦某的推荐、考察和任命符合有关程序。
“带病提拔”并不鲜见,但任命后10天就“出事”,这大概创了一个新纪录,让人大开眼界、惊诧不已。然而,东方市林业局及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并不认为这是“带病提拔”,因为一切都符合程序。
“符合程序”之说虽然冠冕堂皇,却更加让人提心吊胆——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提拔官员,却仍出现“带病提拔”,这究竟是因为程序本身有问题,还是因为所谓“符合程序”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
从麦某被提拔的情况看,恐怕属于后者,因为早在2011年,新华社等媒体曾报道东方市墩头湾的一起毁林事件,其中就涉及时任该市林业局生态办主任的麦某,而在此次提拔过程中,东方市组织部门居然没有注意到这个报道。考察干部如此疏忽大意,不出现“带病提拔”才怪!如果能本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考察干部,如果考察干部能像查处问题官员那样仔细较真,如果不是片面罗列官员的政绩而是多寻找问题和不足,再加上严格的程序,“带病提拔”就能够避免。
当然,考察干部流于形式还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领导决定要提拔谁,谁就能获得提拔,而推荐、考察、任命等程序只是依据领导的意图走过场,马马虎虎流于形式,谁也不敢较真,较真也没用。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带病提拔”几乎是必然的。甚至于,明知某个官员“有病”还要照样提拔重用他,明明发现了问题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所谓“符合程序”,只不过被当作“带病提拔”的遮羞布,被当作有关领导和部门推脱责任的挡箭牌,在冠冕堂皇的“符合程序”的背后,不知隐藏着多少见不得人的秘密。
从这个角度看,违反程序的“带病提拔”固然可怕,但符合程序的“带病提拔”更加可怕,更需要警惕。那么,谁该对麦某被“带病提拔”负责?一句“符合程序”就能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
众所周知,程序正义只是结果正义的必要条件,而绝非结果正义的充分条件。任何程序都得由人来执行,一旦人出了问题,再完善的程序也会被架空、被歪曲、被践踏。何况,现行干部选拔程序也未必十全十美,“带病提拔”一再出现,至少说明相关程序还有不少空子可钻。
怎么办?唯有进一步完善之,而完善的重点,除了强化对“带病提拔”的责任追究外,更重要的是增加选拔任用官员的“民意含量”,将民众的意见作为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让民众全程监督官员的选拔任用,并保证这种监督真正有用。在某种意义上,增加民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就是防止“带病提拔”、保证官员选拔任用公平公正的一个最重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