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应该“撕标签”还是“贴标签”
(2013-08-26 02:44:50)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吉林、安徽两省取消全部公车O号牌,从9月1日起,若发现悬挂O号牌车辆,将按假号牌查处。广西也计划取消除公安系统外的所有O号牌,更换成普通民用车牌,并将之作为接地气、转作风、顺民意的一个举措。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号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的省份有4个,尚有12个省份未取消O号牌。与此同时,云南、山东以及广东、河北的部分地区,采取了与取消O号牌截然相反的车改措施——给包括O号牌在内的公车张贴统一标识,亮明身份。
如果说取消O号牌是给公车“撕标签”,那么张贴统一标识就是给公车“贴标签”,两种截然相反的措施出于不同的考虑,并各有各的道理。
取消O号牌主要是为了遏制公车特权。确实,一些公车在马路上横行霸道,却因悬挂特殊号牌而受到特别照顾,甚至让交警不敢管,民众对此怨声载道。取消O号牌正是为了取消特权车,让公车与民用车辆一样接受交警管理和法律约束。
但凡事有利有弊。取消O号牌固然是为了遏制公车特权,但也由此消除了公车的标识,使公车在外观上“混同于”民用车辆,隐藏于城市乡间,隐藏于民众眼皮子底下,让人们无从识别和监督,谁也不知道那辆豪华车、违章车、接孩子放学的车、停放在旅游景点的车是不是公车,取消O号牌就相当于制造了一个监督盲区。
何况,取消O号牌与取消特权车实在不能画等号。O号牌取消后,公车仍是公车,交警不明究里把违章公车拦下来,只要乘坐者亮明公车身份,交警该照顾的还是会照顾,不敢管的照样不敢管。
也就是说,只要特权思维还在,取消O号牌便既难获得遏制公车特权之利,又会带来阻碍民众监督之弊,反而让公车拥有更大特权,会加剧公车腐败,结果与初衷背道而驰。
所以,相较于“撕标签”,给公车“贴标签”更有现实意义。现在,人人都有摄像头(手机),人人手握麦克风(微博),随时随地能将违规公车曝光于天下,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侨联副主席麦庆泉所说:“杜绝公车私用其实很简单,公车就是公车,标识要明显。当挂着公车的牌照,你敢到幼儿园接小孩吗?敢开着公车到旅游景点去吗?”
确实,近年来很多公车私用等违规丑闻得以曝光,正是因为这些公车较容易识别。新疆沙雅县的实践更是一个成功的例证:从今年2月起,沙雅县对全县公务用车统一张贴醒目标识,短短一个月多,沙雅县纪检委就接到群众投诉几十起,并对7个单位的17辆公车违规使用进行处理,该县公车耗费由此降低了20%。
从便于群众监督、遏制公车腐败的角度看,公车应该“贴标签”而不应该“撕标签”,即便取消O号牌,也应在公车上张贴统一、醒目的标识。羊城晚报曾经的调查也显示,多达九成的读者赞成公车使用统一标识。这从一个侧面表明,给公车“贴标签”才是民意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