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操蛋的规定遇上脑残的执法
(2013-02-28 02:22:36)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前方4公里处高速公路出口就是目的地,后方500米处就是高速公路服务区,然而,湖南司机陈海波的生命出口被不可思议地堵住了。2月20日,陈海波驾驶客车带人前往山西,当晚9时30分到达山西旧关收费站时被拦截,根据山西省规定,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陈海波一行央求高速交警,要么让他们前行4公里下高速,要么让他们开车返回服务区休息,但均遭到拒绝。陈海波只好让车上人员步行至阳泉市一家宾馆休息,自己则留在车上照看行李和设备。21日中午,陈海波被发现死于车内,车内有一个未熄灭的火炉。25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陈海波的死亡原因疑为一氧化碳中毒。
陈海波可能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但中毒的原因显然是天寒地冻(旧关当天的气温为-7℃至-8℃),他不得不在车内生火取暖,否则可能会被冻死。前方4公里处就是陈海波一行的目的地,高速交警宁肯让一车人步行下高速,也不肯让车辆前行半步;退后500米就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如果交警允许他们返回服务区休息,悲剧也断然不会发生——多么匪夷所思的悲剧,多么不可思议的执法,这些执法者眼里是没有“人”的,是不管执法对象死活的。
“晚上8时至凌晨6时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凭什么?道理何在?为防止疲劳驾驶、保证行车安全,公安部曾要求营运卧铺客车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而山西省不仅将这一规定扩大到所有7座以上客车,而且将禁行时间从3个小时延长至10个小时。这看上去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行车安全,其实是一种懒政,为了管理上方便省事,为了避免承担责任,他们才不管一天禁行10小时会给人们出行带来怎样的不便,如果可以,他们恨不得全天24小时禁止客车上高速,这样就可彻底杜绝高速公路上发生客车事故,以彰显其政绩。
当操蛋的规定遇上脑残的执法,“活人被尿憋死”的荒唐悲剧便可能发生。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禁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车安全,而不是为了刁难司机。高速交警若允许陈海波驾车下高速,或者允许他们返回服务区,难道就违反了规定、损害了执法尊严吗?而把车辆强行扣留在收场站广场,天寒地冻的天气下,司机怎能休息,怎能达到防止疲劳驾驶的目的?道理是那么简单,但高速交警脑残地选择机械性执法,在故意刁难中体味着权力的快感,至于车辆停驶后一车人怎样办,留守车里的陈海波是死是活,他们则一概不管不问。
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说陈海波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和天寒地冻,不如说他死于执法者的脑残和冷漠,执法者的冷漠也能杀人,陈海波之死再次证明了这一点。据悉,这起事故引起了山西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目前已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希望他们不仅调查清楚当事交警的责任,而且借此反思高速公路相关禁行规定。禁行本是为了避免出事,但却导致司机冻死在高速公路上的荒唐悲剧,正是管理者自作聪明的懒政,让民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