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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药负担仍较重”是响亮的提醒

(2013-01-10 02:26:52)
分类: 时事评论

  文/晏扬 

  卫生部部长陈竺1月7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由于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不够,目前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他表示,要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一句“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道出了许多民众的心声,反映了不可回避的现实,体现了难能可贵的清醒。

  犹记得去年6月,国务院医改办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指出,新一轮医改已如期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交出了一份惠及全民的中国答卷”。新医改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说法遭到了人们普遍质疑,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医改启动了并不等于完成了,方案出台了并不等于贯彻了,文件下发了并不等于落实了……不能以出台了多少方案、下发了多少文件来断定医改任务全面完成,不能将“应该怎样”等同于“实际怎样”,更不能只看到成绩而忽视了问题。现在陈竺部长坦言“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就是指出了新医改的最大问题,也相当于表明新医改远未“全面完成”,依然任重道远。

  造成“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因为新医改的诸多政策措施没有落到实处,也因为新医改的政策措施本身存在缺陷。就药费负担而言,虽然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但由于报销目录外用药未得到控制,患者用药实际报销比例只有50%甚至更低;虽然一些医院名义上取消了药品加成,但据《中国青年报》去年报道,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被加价出售的情况仍普遍存在,100%的加价率不稀奇,甚至700%的加价率也会出现。

  就“医费”负担而言,取消药品加成后,“医价”随之提高,一些医院更加热衷于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增加了患者负担;虽然“总额预付制”意在防止这一弊端,但却导致了另一弊端:比如河北保定市在推行“总额预付制”过程中,出现了公立医院限收、拒收职工医保病人的情况,致使很多职工医保病人住不上院,或者被迫自费住院。

  任何改革,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调整,医改也不例外。要减轻民众的医药负担,让民众获利,政府就得让利,即增加医药卫生方面的财政支出。然而在有些地方,医院却把医改当成大捞一笔的契机,地方政府也趁机“卸包袱”,不愿增加医疗支出,对医院的财政补贴甚至不增反减。比如江苏省苏州市的医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却在当地政府部门的主导下要求药商按销售额5%到20%的比例“返点”给医院,原因即在于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拨款不足”。政府不加大投入,医改便不可能改好,民众的医药负担便不可能减轻,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正如陈竺部长所言,要“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足额及时到位”,但如何“确保”,并非卫生部更非各级卫生部门说了算。

  上一轮医改误入“医疗市场化”的歧途,最终被认定为“不成功”,新一轮医改致力于医疗服务公益化,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目标。对于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而言,这样的改革目标很宏大,实施起来很困难,不可能出台几个方案、下发几个文件就能完成。“居民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是一种可贵的清醒,更是一种响亮的提醒,只有正视医改中存在的问题,才有望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继续推进改革,不辜负民众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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