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巨头要挟的何止是地方政府
(2012-09-27 01:09:42)分类: 时事评论 |
文/晏扬
“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啊!”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拍着桌子怒斥道。周局长发火,是因为中石化位于广东的三家企业被环保部督察组查出环境违法问题,成了安全隐患重灾区,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督查一组负责人张志敏批评说:“这种情况出现在中石化这样的企业真是不应该。”
中央企业本应做遵守环保法令、履行环保责任的表率,但中石化位于广东的三家企业,却成了环境污染的“带头大哥”,并且拒不执行广东省环保厅的整改措施,号称“为了国计民生”,理直气壮地充当环境违法的“钉子户”。显然,央企身份不仅成为他们环境违法的盾牌,而且是他们藐视环保执法乃至要挟地方政府的资本。“存在重大环境风险”,让人不由得想起中石油大连公司曾在一年时间内连续发生4次火灾,看来,石油巨头环境违法并非限于某个企业、某个地方。
对于本辖区内的央企,地方政府的心情往往很复杂:一方面希望央企带动本地经济增长,解决本地人员就业,因而引进央企成为不少地方“招商引资”的重头戏;另一方面,央企家大、业大、脾气大,地方政府不便管、不好管、管不了,因而要么巴结袒护,要么睁只眼闭只眼,像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这样公开怒斥央企的地方官员,实在少见。
其实,石油巨头何止要挟地方政府。他们动不动就闹“油荒”,以“逼宫”的方式要求涨价,这何尝不是绑架国民经济和百姓需求,要挟国家最高价格主管部门;他们不仅垄断原油开采、进口和成品油批发,而且在成品油零售环节进行垄断扩张,这何尝不是以垄断要挟广大消费者。
更令人瞠目的是,据2008年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赵友山透露说,虽然总理、副总理先后有过14次批示,但两大石油巨头依然卡住油源,拒绝给民营石油企业供油,致使全国2/3民营油企倒闭。中央多次强调石油行业向民资开放,石油巨头此举,何尝不是要挟国家经济政策。他们连总理、副总理的批示都敢违背,要挟地方政府又算得了什么。
显然,正是垄断特权让石油巨头有了四处要挟的资本和底气。按理说,石油巨头的垄断特权是政府赋予的,他们本该听从政府指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但实际情况是,当他们依靠垄断特权做大做强,真的成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特殊国企”后,就有了与政府讨价还价的底气,有了违法违规的胆量,有了四处要挟的资本——这就像一些官员,手里的权力本来是民众赋予的,但当他们拥有“绝对权力”后,民众便难以去约束、监督他们。
要让官员遵从民意,根本办法是赋予他们更小的权力;同理,要让石油巨头听从政府指令,遵守法律法规,根本办法就是削减乃至收回其垄断特权,打破石油行业垄断。而像目前这样,既赋予石油巨头强大的垄断特权,又想对他们进行有效约束、不受其要挟,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怒斥和批评根本解决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