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
博主是《南方周末》的忠实读者,数年来,每周阅读它,已经成为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说,这是博主对众多媒体唯一的一个特殊的青睐。
从上期开始,《南方周末》作为一个周读物,以相当篇幅报道汶川地震及与地震有关的文章,有些读来,令博主潸然泪下。对此,感谢《南方周末》所发表的非即时性但却是很有分量的报道。
手头一期(2008年5月22日出版)的《南方周末》以特大字体《大地震现场报告》开篇,翻阅之后,这应该是一期为汶川大地震所做的专刊,其它媒体报刊是不是这样做的,博主没看,但《南方周末》这样做,是秉承了其在重大事件面前一贯的宗旨,而且总是有与其它媒体不同的视角和力度;坦率地说,这也是博主作为忠实读者的原因之一。
然而,博主在此要说的是,如果作为大地震专刊,从另外一个角度不但不能加以赞扬,反而应该严厉斥责,就是那些半版、大半版甚至整版的,或色彩艳丽斑斓、或矫揉造作的广告依然充斥其间。对此博主很是不解。为什么就不能暂停在这一期上刊登,如果一定要刊登的话,为什么不能将其做成黑白的?这一期发行时虽然已经过了三天的国哀日,但印刷应该在那个时间段内。难道编辑们不觉得刺眼吗?面对这些问题,不能不让人产生一种别样的感觉:《南方周末》在表现哀恸的同时,仍然无法抗拒金钱的力量。难道不是吗?广告肯定是收费的(除了其中两个半版与赈灾有关的公益广告之外),但其它影视媒体都可以放弃广告的播放,《南方周末》为什么就不能?如果一定要登载这些广告,那还不如干脆把这一期做成特刊,既不会影响与广告客户的合约,又不会影响报社的经济效益。
正因如此,博主在看了本期的一部分内容之后,就将其丢弃了。
因为,那些与大地震有关的报道和文章与那些扎眼的广告放在一起,其传达出来的一往情深显得实在有些矫情。
博主不知道《南方周末》捐了多少款,但从博主个人以及众多的对其“忠诚度”很高的读者而言,相信不会是一个令人失望的数字。如果《南方周末》能够在本期专刊中不刊登广告,既然已经刊登了,如果能将本期广告收入作为捐款,那么,它在博主心目中的地位将更加崇高、乃至神圣。
是不是对媒体不该有这种要求,不该有这种期待呢?
至少博主对《南方周末》不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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