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将于4月15日-18日携夫人约尼娜·莱兹多蒂正式访问中国的消息发布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格外关注。据媒体报道,冰岛于2010年6月27日正式颁布承认同性婚姻的法律,冰岛女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同日与相恋多年的同性伴侣莱兹多蒂结婚,成为冰岛历史上第一对依法结婚的同性伴侣。
尽管冰岛与中国对于同性恋在法律认同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都无法忽视其现实的存在。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成为发展主流的今天,同性恋也日益成为世界各国无法回避并加以重视的问题。
早在2002年1月4日,行使过国家代总理权利的挪威财政部长福斯与他的同性伴侣纳巴克在挪威驻瑞典大使馆内举行了伴侣关系登记仪式,成为当时合法登记结合为同性伴侣关系的世界各国政府高官中的第一人。挪威认可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于1993年生效,该国是继丹麦之后第二个法律承认同性民事伴侣关系的国家。
客观地说,一个人对同性的爱慕和依恋,既有先天生理上的原因,也有受后天其它因素影响的原因。而绝非是一种精神疾病的表现(2001年之前,中国一直把同性恋列为精神疾病)。如同大多数人喜欢和爱恋异性一样,少数同性恋者的选择也是合理的存在。因此,我们要善于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
长期以来,由于世俗的偏见和法律的障碍,同性恋者的需求与快乐基本上是在隐密的状态下进行。也可以说是在躲避众人的歧视下生存,尤其要承受隐瞒家人与亲友、同事的烦恼,快乐与苦闷相伴。他(她)们不仅需要包容和理解,更需要在多个层面上获得尊重与支持。
就中国的现实来说,一些同性恋者,苦于世俗的压力,违心的与异性结婚,进而造成了整个家庭不幸福。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性爱是人类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让人在自己喜欢的空间状态下生活,选择自己喜爱的人为伴,是人最起码的权利。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各界,都有责任正视这个问题,并逐渐加以改善。
目前,尽管从法律层面上,中国还难以尽快解决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问题,但从尊重人性根本需求与选择权的角度,应该给予容纳。这也是彰显国家进步、社会文明与国民素质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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