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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飞踹路人”不能只处罚辅警

(2012-12-23 07:03:31)
标签:

警察踹人

辅警管理

杂谈

广州警方日前在广州市公安局网络问政平台上通报了对网传“广州警察殴打飞踹围观群众”视频的调查情况。目前,天河警方已对涉事辅警李某作出辞退处理。警方表示,将根据该起事件的后续调查情况,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应处罚,决不袒护。警方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及时整改辅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警方一如既往欢迎市民群众监督。

警方通报称,经查:12月13日17时许,天河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在员村四横路有两名妇女互殴。员村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和辅警前往处置。民警到场后控制住其中一名涉嫌殴打他人的妇女,并指令辅警李某(26岁,湖南人,辅警编号06043)疏散围观群众,协助“120”医务人员对另一名头部受伤的妇女进行救治。期间,一名围观路人与辅警李某发生口角,李某情绪激动,用脚踹向该男子。现场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后该名男子自行离开现场。

从网上录像来看,那位穿警服的青年对一名围观者,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力连踹几脚,行为十分野蛮,对人民警察的声誉影响极坏。而另一位跟随其后而来的警察,非但不阻止同伴飞踹围观路人的行为,反而也指责被踹者。令人更加气愤。

对此,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对辅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及时整改辅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的表述,就显得是对该事件的敷衍。难道辅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与派出所等公安部门的领导或带领他们工作的警察无关吗?他们不应该承担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的责任吗?

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对辅警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使其能依法协助民警执行任务,是辅警所在公安部门的职责。虽然,我们不知晓广州警方对辅警管理的具体规定,但文明执法一定是必然的准则。因此,对于辅警在执勤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像连踹围观者这样的恶劣事件,仅仅处理辅警显然是不够的,应该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做好对辅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使辅警成为一支文明执法的队伍。

     不可否认,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百姓平安等方面,配合人民警察作出了重大贡献。建立一支好的辅警队伍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一些辅警不文明执法、野蛮执法,甚至违法的行为,虽然是少数,却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声誉和执法环境,恶化了警民关系,在社会上的影响极坏。因此,从严治理辅警队伍,已成为公安机关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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