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甘肃历史人物咏之李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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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甘肃历史人物咏之李翱
康明源
李氏多才俊,
盛名天下知。
乞麾因耿介,
执笏且依随。
治史崇司马,
为文学退之。
鸿文传十卷,
遗憾少存诗。
注1、李翱(772~841年),字习之,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诗人,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北魏司空李冲十世孙,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
贞元十四年(798年),进士及第,授校书郎,迁京兆司录参军。元和初年,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得到宰相李逢吉举荐,出任庐州刺史。唐文宗即位,授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举荐柏耆不当,降任少府少监,外任为郑桂潭襄四州刺史、检校户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会昌元年,卒于襄阳,谥号为文,故称李襄阳、李文公。曾从韩愈学古文,推进古文运动。思想上,一生崇儒排斥佛老,认为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主张言行应以儒家的“中道”为标准。著有《复性书》《李文公集》。
注2、司马,即司马迁。
注3、退之。韩愈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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