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各大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必须立即停播《北京爱情故事》
(2012-09-24 23:54:24)
今天《北京爱情故事》的诉讼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质证。
鉴于被告方采取了一些非光明正大且非正当的手段给作为原告的本人施加压力,本人经与律师紧急商议,决定依法反击:一,本人将立即变更诉讼请求;二,本人将委托律师在开庭前先向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提交申请,要求暂停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发行许可。在本案审结之前,各大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不得再播出《北京爱情故事》。否则,本人将委托律师追究播出单位的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爱情故事》剧本的创作者和著作权的共有者,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单位使用《北京爱情故事》剧本。陈思成作为《北京爱情故事》剧本的著作权人之一,在未经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北京爱情故事》剧本著作权卖断给了“经典之旅影视工作室”,该授权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现下的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的出品方亦非“经典之旅影视工作室”,而系新丽传媒和东阳狂欢者影视公司。这两家公司未获得任何可拍摄《北京爱情故事》的有效授权,其拍摄《北京爱情故事》的行为属严重的侵权行为。
本人已依法起诉陈思成和相关出品方新丽传媒及东阳狂欢者影视公司,本案早在八月上旬已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即将开庭审理。在本案审结之前,任何播出平台播出《北京爱情故事》都系侵权行为,本人将委托律师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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