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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比基金投资江苏东光微电案例解析

(2011-07-04 2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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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比基金是中国与比利时政府联合发起的股权投资基金,由海通证券与富通集团合资的海富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今天偶然查到其2005年投资东光微电的记录,发现此次投资马后炮地看,算是股权投资的一个比较经典的成功案例。此次增资基本情况为:

    “2005年12月12日,江苏东光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江苏东光增加注册资本至68,185,515元, 其中原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以截止2005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0,000,000元转增公司股本20,000,000股; 新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现金出资40,000,000元,按每股1.96元的价格增加公司股本20,408,163
股; 沈建平以现金出资10,000,000元, 按每股1.96元的价格增加公司股本5,102,041股。”

    招股书中说明,在公司将未分配利润2000万转股后,公司每股净资产1.77元/股,中比基金以1.96元/股对公司增资,相当于大约10%的溢价水平,投资价格相当划算。经计算,本轮投资前公司净资产应为7553.53万元,考虑到2003年2月底公司股改时净资产为2267.53万元,2000年3月公司管理层收购时净资产为-164万元,公司那五年多的发展可谓神速,每年盈利在1000万元以上,中比基金投资时市盈率估计在5倍左右。(按盈利1600万左右水平计算)。

    除此之外,中比基金还在增资协议中规定了如下条款:

1、赎回条款:5年内公司业绩不符合上市要求或由于政策原因未能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或公司按对应净资产赎回;

2、稳健经营保证:连续两年ROE水平低于10%,乙方有权要求赎回,赎回价格4,000 万元+(4,000 万元×20%×起始日到赎回日天数/365-赎回日前乙方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也就是按照20%年息赎回;

3、反稀释条款:对其他投资者增发的价格不低于本次(1.96元/股),除中比基金同意新股东进入不改变原创始人控制权、不得使乙方股权低于25%,新股东必须支持上市、新股东应以增资方式进入而非受让老股。

当时中比基金增资后持有公司2040.8万股,不低于25%的限制决定了未来公司股本上限约8000万股,也就是上市前可释放的股数最多不超过1200万股左右。

    此次增资对公司决议权限进行了调整,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必须3/4以上多数通过,此条与前条保证了中比基金在该类决议上的一票否决权。中比基金委派2名董事并推荐2名独立董事,相当于在12人董事会拥有1/3的席位。

    当然,后续稳健经营保证等条件被双方补充协议取消,反稀释条款也在上市前补充协议取消。

    综上,2005年资本市场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基金退出渠道不明朗的背景下,中比基金投资东光微电,应该说赶上了一个好时机,其投资价格比较低,公司当时质地不错,MBO以后盈利稳定,投资条件也很好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投资。下面看看此次投资的回报如何:

    上市前中比基金持有的股数为2040.8163万股,原始成本为4000万元,公司发行价格为16元(截止今日20110704收盘价格为19.54元),如以此计算,中比基金持有的股数价值为32653.0608万元,是原始投资成本的8倍,投资周期至上市时为5年,年复合收益率在51%左右,投资回报比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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