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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停车位官司_华裔屋主被痛批 判卖屋搬走

(2014-05-16 08:11:57)
标签:

文化

杂谈

家居

分类: 万花筒(转载文章)
大温高贵林港(Port Coquitlam)一对华裔夫妻,过去几年不服公寓改变停车规则,把停车位争议告上法庭,案子缠讼多年,共有28名法官裁审或接触争议,更耗费不少成本。法官痛批这对夫妻在滥用司法资源,判决屋主必须搬家卖房,成为一宗颇不寻常的藐视法庭判例。

整起争议源自2006年,当时公寓从原本的任意停车改变成「分配」的停车格,毕姓(Huei-Chi Yang Bea,译音)女屋主与她的丈夫毕城福(Cheng-Fu Bea,译音),不理会新规则,多次被开罚後,在2008年5月,夫妇提出第一波和连串的诉讼与请愿,最终均遭法庭撤销

双方缠讼6年下来,公寓管理委员会4月向法庭宣称,整起争议已经耗费他们超过17万3000元的律师费、其他支出与税金没有雇用律师的毕氏夫妻被判决要负担5万3000元的费用,但依旧积欠未支付

公寓管理委员会向法庭申请,必须寻求一个「与众不同」的解决方式,否则又将见到更多兴讼、上诉、请愿案等,以及更多的钱财支出。

法官瓜尔(Christopher Grauer)在判决中表示,「此争议已经消耗数不清的法庭时间,让数十名法官头痛不已,也让公寓的其他屋主花费甚多,是时候让这对夫妻停止继续滥用司法资源」

瓜尔判决毕氏夫妻必须在6月15日前清空公寓,由管理委员会出售该单位,假如夫妻不配合的话,可由皇家骑警介入处理。另外,公寓出售後,管理委员会必须在7天内交付卖屋所得,但优先扣除该单位所有的积欠费用。该公寓是位於高贵林港芮德道(Rindall Ave)的2378号。

2014-05-15 09:11 来源: 加拿大家园 iask.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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