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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无语,回忆一个温暖的故事

(2007-03-13 23:28:03)
分类: 野史
酒馆最近生意清淡。
建立此博客最初的激情已经没有了。那个时候就是想让别人偷窥自己的生活。那个时候的我,活在浮华中。
后来,争端四起。此酒馆一度成为焦点,还是想还原本真的生活,所以删掉了那些惹眼的东西。
06年,职场三级跳,新华书店——时尚生活导报——时代商报。年底,艳遇《SHOPPING》。
被迫面对生活的跨度。
我说自己是个懒散的人,懒惰的人,散漫的人。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选择了这样的惊涛骇浪的生活。
经历着历史。面对生活,我常常像一场大海啸里,即使身处险境,仍然能平静旁观这种痛苦的人。
大学毕业的时候,班主任说过,十年后,你们会把成功定义成心态。
 
傍晚,从艳遇处回来。看到小学同学的妹妹。她认出了我,说我一点都没变。那应该是10几年。
我高兴。自己还很年轻。我不高兴,自己一点都没变漂亮。十几年前的我,自己将自己定义成不折不扣的灰姑娘。那惨烈的少女时代。
我十几年前的同桌,一个曾经是我家塔湾欣城的保安。一个是当年帅气,现在流氓的爱足球的人。
我对光宇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应该是初三毕业那年,老师安排我们同桌。我学习好,第一名。他是问题少年,聪明但是不爱学习。
我们天天一起温课,后来他和我一起考上了高中。应该是个很温暖的故事。我对他真是有种南丁格尔情结,就像对现在的博弟。
我一点都不懂得足球,他喜欢,整天穿着球衫,阿庭根对的,兰色加白色。他是我孤独的年少时光中,为数不多的朋友。
快乐的时光总有结束的时候。读高中了,我们在一个班里。我总是安静学习。他则是厌学。其实他是个天分非常好的人,字写的很好,文章也很好。如果读了大学,更是个混世之才。我挺喜欢这种男生的。因为我太老实。可惜他很快退学了。
最近一段时光吧,他会遇到我,还是很热情。说是要带我去玩。我知道那是真诚地客套。毕竟10几年过去了。时光很残酷。把一切浪漫,温暖都扼杀于无知无觉中。我曾经非常爱感伤。现在很少这种情绪了。爱感伤就会让自己柔软,是适应不了这个冷酷的世界的。
青春是脆弱的琉璃。
这是我在晨报发表过的一个书评。自己依然很喜欢那个书评。确切地讲,喜欢这个标题。
更多的时候,写目前糊口的稿子不是很快乐。说的形象一点,就是被迫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ML。
活在感觉里,很危险。告诉自己,长大了,该理性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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