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市要避免非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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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退市要避免非法行政
张 崎
*ST博元被终止上市。
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批八家挂牌公司之一,前身即“浙江凤凰”,此后多次重组换壳。去年,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001年水仙退市后,陆续有50多家公司因连续3年亏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扭亏”而被交易所终止上市。笔者印象极为深刻的是13年前ST生态(曾用名蓝田股份)的退市事件,当时有位叫张晓玮的朋友买了些股票,他看到上交所允许公司“恢复交易”买的,也受市场盛传有机构要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影响,后来股价一度上涨没卖,但公司披露“扭亏为盈”的年报后又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了。交易所的说辞令人费解,和当初允许公司“恢复交易”的说法明显对立,而且按照上交所的解释,当时允许公司“恢复交易”不是“恢复上市”,翻遍当时的交易规则,并无“恢复交易”一说。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股改已经完成,真正退市的公司明显减少,这主要是由于大股东的股权可以流通导致利益取向发生改变,很多公司开始重视二级市场股价表现,一定程度上也关注到中小股东的诉求。不过也有一些新问题出现,如前两年爆发的超日债违约事件,不排除类似这样的公司通过退市或以退市要挟,恶意逃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