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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有多少官员非法持有枪支?

(2017-01-04 16:45:01)
分类: 日记
●有多少官员非法持有枪支?
  作者:石飞
  新年伊始,四川发生一起恶性枪击事件。据1月4日中华网头条援引澎湃新闻网报道,记者从攀枝花市政府新闻办获悉,1月4日10时50分许,四川攀枝花市会展中心发生一起枪击案件。当时,持枪人闯进会场,对正在开会的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连续射击后逃窜。市委书记张剡、市长李建勤受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检查后无生命危险。经查,犯罪嫌疑人系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忠恕,被发现时,已在会展中心一楼自杀身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外,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干部持有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党政官员非法持有枪支,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人都有失控和任性的时候。他们一旦任性起来,不仅同僚之间可以枪弹相加,对于老百姓威胁更大,社会安全难保矣!
  现在,对于老百姓,“防范”紧之又紧,严之又严,苛之又苛,上公交、乘地铁都要“仪器验身”,有的地方连卖菜刀都要实名登记。然而,有的党政官员居然可以非法持有枪支,何其不公和荒诞?
  攀枝花枪击事件给社会敲了警钟,给相关部门提出一个极其严重的需要紧急解决的问题——全国有多少党政官员非法持有枪支?必须火速来一个全面地彻底地清查,否则,后患无穷——官员恐惧,百姓更害怕。
  ◎新闻链接http://toutiao.china.com/shsy/gundong/13000120/20170104/30139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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