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飞:谁让开发商人性泯灭、兽性发狂?

分类: 杂文时评 |
●谁让开发商人性泯灭、兽性发狂?
作者:石飞

白先生家的房屋被推倒变成废墟
野蛮暴力强拆,流血,伤残,夺命,集访,群殴,上吊,喝药,自焚……近年来,不少地方重复上演,没完没了,已经让人民群众悲而无泪,恼而无奈,愤而无助,麻木任命。这类极恶现象,最高层是清楚的,红头文件发了不少,甚至写入刑法,却收效甚微。根子在哪里?不在于开发商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中央的政令视若枉闻,阳奉阴违,对开发商种种藐视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纵容、支持,甚至甘当后台。且以日前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市一起暴力强拆的恶性案件为例说事。(7月9日《京华时报》)
白先生家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新一街667号,一座二层小楼外加旁边一处约60平米平房。白先生一家人在深圳闯荡,房屋交由其嫂子宋女士代为照看,在楼旁平房里开五金店。
6月28日上午9点,开发商派人告诉宋女士,房屋即将拆迁,必须尽快搬离。白父闻讯于次日赶回了老家。时隔两天,既无人来协商拆迁事宜,更未签订拆迁协议书。6月30日0点前后,白先生27岁的嫂子、5岁的侄子和58岁的父亲均已休息。20多名男子突然断电,撬门,冲进房间,掐住白父、宋女士和孩子的脖子,并捂住了他们的嘴。白的嫂子当时只穿着内衣裤,央求穿衣服,也遭拒绝。宋女士、孩子和老人都遭到殴打,身上有多处淤青和外伤。一家三口被拖出屋外后,一辆推土机就将门店推倒,店内的货物连同生活用品全部被埋在废墟下。房子被推倒后,这群人扬长而去。邻居闻声出门查看,将老人送往医院。这群“贼人”的头领,是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
就上述惨况而论,敢深夜撬门闯宅,敢拖仅穿内裤的少妇,敢打年近6旬的老人,敢无视居民财产一毁了之……如此开发商,已经人性泯灭,兽性暴发,比旧社会的土匪、黑帮有过之无不及。真让人哀叹,今夕何夕,公民还有何生命财产安全可言?!
他们的暴行,已与依法拆迁毫无关系,当属典型的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如果是合法拆迁,必须秉持协商自愿原则,履行法定程序,签好补偿协议。然而,所有这些,一概没有!
既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当地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就应该积极主动介入调查处理。遗憾的是,他们全都当了“旁观者”和“没事人”!
派出所接到了白家的报警,却不予立案。其理由是,房屋拆迁不属于公安局管辖范围,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这显然是无理扯淡!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压根无拆迁不搭嘎,公安凭什么不管?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崔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拆房屋所在区域属于棚户区改造,目前街道方面还在协调处理。对于强行进入住宅、财物受损和受伤人员赔偿等问题,崔某未做明确答复。”“还在协调处理”之中,程序一步未走,怎么就把人家的房屋扒掉了?对于夜闯民宅、殴打伤人、毁坏居民财产的问题,居然不做明确答复,这哪里还有丝毫的“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
当事人找到当地街道办、开发商、市政府,“他们都是拖来拖去,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
综上所述,很显然,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屁股是与开发商坐在一条板凳上的,穿着连裆裤子,否则,开发商也不至于人性泯灭、兽性发狂!究其原因,他们要靠开发商拉动GDP,他们要靠开发商行贿发财!
最后呼吁,案发地方政府严肃执行中央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开发商雇佣暴徒夜闯民宅、伤害公民人身安全、毁坏公民房屋财产的刑事案件,尽快立案,履行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还受害者以公道,给犯罪分子以严惩,让法律树立尊严。
作者:石飞

野蛮暴力强拆,流血,伤残,夺命,集访,群殴,上吊,喝药,自焚……近年来,不少地方重复上演,没完没了,已经让人民群众悲而无泪,恼而无奈,愤而无助,麻木任命。这类极恶现象,最高层是清楚的,红头文件发了不少,甚至写入刑法,却收效甚微。根子在哪里?不在于开发商目无法纪,胆大妄为,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中央的政令视若枉闻,阳奉阴违,对开发商种种藐视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纵容、支持,甚至甘当后台。且以日前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市一起暴力强拆的恶性案件为例说事。(7月9日《京华时报》)
白先生家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新一街667号,一座二层小楼外加旁边一处约60平米平房。白先生一家人在深圳闯荡,房屋交由其嫂子宋女士代为照看,在楼旁平房里开五金店。
6月28日上午9点,开发商派人告诉宋女士,房屋即将拆迁,必须尽快搬离。白父闻讯于次日赶回了老家。时隔两天,既无人来协商拆迁事宜,更未签订拆迁协议书。6月30日0点前后,白先生27岁的嫂子、5岁的侄子和58岁的父亲均已休息。20多名男子突然断电,撬门,冲进房间,掐住白父、宋女士和孩子的脖子,并捂住了他们的嘴。白的嫂子当时只穿着内衣裤,央求穿衣服,也遭拒绝。宋女士、孩子和老人都遭到殴打,身上有多处淤青和外伤。一家三口被拖出屋外后,一辆推土机就将门店推倒,店内的货物连同生活用品全部被埋在废墟下。房子被推倒后,这群人扬长而去。邻居闻声出门查看,将老人送往医院。这群“贼人”的头领,是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
就上述惨况而论,敢深夜撬门闯宅,敢拖仅穿内裤的少妇,敢打年近6旬的老人,敢无视居民财产一毁了之……如此开发商,已经人性泯灭,兽性暴发,比旧社会的土匪、黑帮有过之无不及。真让人哀叹,今夕何夕,公民还有何生命财产安全可言?!
他们的暴行,已与依法拆迁毫无关系,当属典型的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如果是合法拆迁,必须秉持协商自愿原则,履行法定程序,签好补偿协议。然而,所有这些,一概没有!
既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当地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就应该积极主动介入调查处理。遗憾的是,他们全都当了“旁观者”和“没事人”!
派出所接到了白家的报警,却不予立案。其理由是,房屋拆迁不属于公安局管辖范围,此事不构成刑事案件。这显然是无理扯淡!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压根无拆迁不搭嘎,公安凭什么不管?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崔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拆房屋所在区域属于棚户区改造,目前街道方面还在协调处理。对于强行进入住宅、财物受损和受伤人员赔偿等问题,崔某未做明确答复。”“还在协调处理”之中,程序一步未走,怎么就把人家的房屋扒掉了?对于夜闯民宅、殴打伤人、毁坏居民财产的问题,居然不做明确答复,这哪里还有丝毫的“亲民、爱民、为民”的意识?
当事人找到当地街道办、开发商、市政府,“他们都是拖来拖去,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说法”。
综上所述,很显然,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屁股是与开发商坐在一条板凳上的,穿着连裆裤子,否则,开发商也不至于人性泯灭、兽性发狂!究其原因,他们要靠开发商拉动GDP,他们要靠开发商行贿发财!
最后呼吁,案发地方政府严肃执行中央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开发商雇佣暴徒夜闯民宅、伤害公民人身安全、毁坏公民房屋财产的刑事案件,尽快立案,履行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还受害者以公道,给犯罪分子以严惩,让法律树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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