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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寿光大火是人祸

(2014-11-19 1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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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分类: 杂文时评
●寿光大火是人祸  作者:石飞
  11月16日晚7时,山东寿光龙源食品公司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致18人死亡,13人受伤。(11月18《工人日报》)
  对于寿光火灾事故,今天有媒体发表评论,说是麻痹大意所致,故而感慨:“麻痹是最大的隐患”。此说近乎“乱放空炮”,且有为相关责任人卸责之嫌。笔者认为,这场大火的成因,不是麻痹大意,而是典型的人祸。
  其一,龙源食品公司是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部分厂房建设时没有经过审批,大量使用易燃材料,却未经过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未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企业,是不能投产的,这是法律的底线和红线。可见,该企业根本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
  其二,该企业经营者明知厂房是用大量易燃材料搭建的,无异于让劳动者置于火灾随时爆发的环境中生产。然而,却从未进行过消防演练,着火后很多工人慌了神,不知道怎么跑,如果都知道拿着湿毛巾捂住口鼻,很多人可能不会受伤。尤其可恶的是,工人当班时间,车间卷帘门被关着,火势迅速蔓延,根本来不及逃生,很多人都是砸破窗户跳出的。由此可见,该企业漠视生命到了何种程度?尽管他们在墙上贴着禁止烟火的标语,“不允许带火源进厂”,其实,那不过是为了忽悠,并非是要落实。
  其三,一个在当地规模较大、人员密集并且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企业,当地消防部门为什么没有将其列为消防重点单位?寿光市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李宗金给出的答案是:“警力有限”,于是就把消防监管的“皮球”踢给了派出所。如果派出所“接住球”不放,切实负起责任,那也没问题。据报道介绍,“今年三四月份,当地派出所曾来这家企业进行过排查,也提出了一些线路老化等问题,但是没有及时整改。”既然排查出了问题,就应该盯住不放,切实监督其兑现整改。只来一次,提出意见就拉倒,改与不改随他去,这叫什么监管?走过场而已。
  可见,寿光大火的成因不是因为麻痹大意的偶发,而是消防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双双失职渎职酿成的人祸。我们期待对这起“人祸”,依法严惩,猛敲警钟,以儆效尤,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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