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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是劳务派遣滥象的最大获益者

(2013-01-29 18:36:06)
●人社部是劳务派遣滥象的最大获益者
  1月29日《京华时报》报道,“全国将查劳务派遣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称,“同工同酬成修法后实施难点,将督促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统一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人社部的说法是避重就轻!我认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关键和最大难点是:落实“三性”,对所有6个月以上的劳务派遣工,一律拨乱反正,凡继续使用的必须转为正式工。如果不在身份上转正,即便“同工同酬”,即便工资高于正式工,那也是违法,那也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现在,我国劳务派遣工已多达近亿人,而且大都在国企、央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严重冲击了国家劳动合同制主体用工制度。究其原因,概因国家和各地人事、劳动部门失职渎职,放任用工单位违规滥用劳务派遣所致。尤其恶劣的是,几乎所有地方的人事、劳动部门都充当了滥用劳务派遣的中介,“为虎作伥”,从中大量牟利。
  要彻底清查整顿规范劳务派遣,人社部门必须首先在自己头上开刀:一是严禁全国所有的人社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进行非法劳务派遣中介活动;二是要求人社部门严格执法,认真规范劳务派遣,“拨乱反正”,凡是存在违规劳务派遣的地方,惟当地人社部门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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