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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版国五条至少三点待细化

(2013-03-27 09:43:18)

一是“国五条”中规定的“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但此次广东的“国五条”细则并未明确执行时间表。

  来自满堂红广州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仅该公司在广州地区二手房的成交量已超过1000宗,是2月份的近三倍。“正是政策实施时间不明确,才导致二手房交易出现暂时井喷,其实长期来看,是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说。

  二是如何核定房产的真实成交价格并杜绝“阴阳合同”?对持有年限在五年以上的个人唯一房产能否免税?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10月份开始,广州已经实现了房管部门与商业银行按揭系统的信息对接,房管部门通过贷款人在银行的按揭数额,可以准确掌握贷款人房屋的真实价格。

  三是广东的“国五条”实施细则如何推进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国五条”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格审查,预计今后借款人的征信记录、纳税证明都将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部分,严防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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