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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之忆

(2014-08-04 08:30:00)
标签:

醉酒

斗酒

羼酒

要面子

喝酒过量

杂谈

分类: 流云易逝日犹光(回忆录)


醉酒之忆
 

自从十八岁那年两个很要好的朋友让我第一次接触了烈性酒以后,我与酒便结下了不解之缘。算起来喝了差不多五十年的酒了。

第一次喝酒,只有醺醺然的感觉,好像晕乎乎的有种放松而兴奋的情绪统治了自己,于是便面红耳赤,于是便口若悬河,虽然那次我喝了不到一两酒。

后来,慢慢一次次地增加了酒量,直到第一次喝醉。

那是一个朋友的婚礼,他属于结婚比较早的,而我们大都是单身,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大家喝得很开心,也很放肆。我还主动向别人挑衅,斗酒。为了劝别人喝,我总是先喝,而对方则耍赖耍滑,不喝或少喝。我那天可能喝了有七八两吧,喝着喝着就不省人事了。

等我醒来时,已经睡在另一个朋友的家里了,而且是第二天的上午了。他告诉我,我当时的醉态,他们是如何把烂醉如泥的我背上楼的,我吐了几次,还不停地哼哼,等等。到了中午,我还在吐,吐出的都是黄黄的苦水,按他们说,是把苦胆吐出来了。人像生了一场大病,头晕目眩,非常难受。当时发誓,再也不喝酒了。

过了一段时间,朋友们又让我去喝酒了,我坚持不喝,他们说,醉一次,酒量大一次,你怕什么?喝一杯吧,感觉不舒服就不喝嘛!可一杯下肚,人又兴奋起来,于是又喝了许多,感觉还真的不错,好像自己酒量真见长了。

所以,这给我的第一条教训是:喝酒时不要逞英雄,不要主动和别人斗酒

可做到也不容易,当时年轻气盛又喜欢开玩笑的我,总喜欢看别人喝醉的憨相,于是总会千方百计灌别人的酒,当然许多时候,没有把别人灌醉,自己却烂醉如泥了。

第二条教训是:一定不能喝杂酒,也就是不同的酒羼杂着喝。

那是我在工厂时,当时县里搞文艺汇演,我们手工业局宣传队集中排练。那天晚上要演出,而中午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喝了起来,不打算多喝,但二斤酒下肚,又觉得不过瘾,于是说再来点红的吧。又喝了两瓶红葡萄酒,那时的葡萄酒度数不低。喝完又来两瓶啤酒,说漱漱口。这么一折腾,不行了,撑不住了。朋友们把我扶到地震棚里(那时闹地震),一睡就是一下午,大家急坏了,这下晚上演出可砸了。也是有运气,到了六点钟,我醒了,朋友们用自行车把我带到演出现场,用冷水洗了个脸,我还真上台了,总算捱了下来。真险呀!

第三条教训是:不但不要逞英雄,而且还不能要面子。

在出版社工作时,有一年桂林举办全国书市,我们江苏几个出版社搞发行的碰到了一起,很开心。书市结束后,大家提出一起去桂林附近的龙胜玩一趟,那里的梯田世界闻名,而且是少数民族聚焦的地方,可以领略民族风情。需要和当地文化局联系,我年龄长几岁,他们就公推我当访问团的“团长”,我当然也挺得意的,就受之下下了。

那天到了龙胜的壮族山乡,文化局一个搞摄影的同志安排我们去村长家住,并在村长家的竹楼上围着火盆吃晚饭。菜是比较简陋的,喝的是老乡家酿的米酒。起先村长给我们敬酒,大家就把我这个“团长”当挡箭牌,我认为米酒度数也不高,也就端起碗来一碗碗地干。村长敬完了,村长老婆来,老婆敬完了,村长父亲来,反正一大家人车轮大战,我当然败下阵来。那一夜是在哪儿睡,怎么睡的,不知道了。只是半夜三点多,大家把我叫醒,摸黑走山路赶每天唯一的一班到县城的汽车,我仍然是头昏脑胀,走路摇摇晃晃的。你说我这个“团长”当的,完全是自找罪受。

第四个戒律是:心情不好,别多喝。

喝酒一定不能喝闷酒,喝苦酒,喝怨酒。有一年我过生日,可这一年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妻子和母亲都去世了,儿子去英国上学了,女儿在北京。幸亏有几个非常好的哥们,我准备了几个菜,把他们请来聚一聚。可毕竟心里不对劲,想想以前一家人热热闹闹在一起,多好呀!可现在只剩我一人了,嘴里虽然不说,心里总是很压抑。喝完了酒,我就迷糊着了。再等我醒来,已经半夜了,我再一看,我本来打算理发,满头的长发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呀?我完全失忆。其实,是我送走了朋友,自己洗好了碗筷,又下楼到街对面理了发,但我根本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你看这醉的!

有人说,醉一场等于大病一场;当然也有人说,小醉一次等于让身体重新整合一下,有好处。我觉得,还是不醉为好。

于是,我告诫自己,年纪大了,不是小年轻了,一定不能喝酒过量了,身体最重要呀!现在即使和朋友一起,没喝时就互相招呼,咱们适可而止,一定别多喝,而且基本上喝黄酒,白酒太烈,虽然喝起来过瘾,还是少饮为佳。

我把烟给戒了,酒戒不戒呢?让我再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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