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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什么不能替病人做决定

(2009-08-15 17:11:51)
标签:

医患关系

知情同意

文化

分类: 生命之花

引子:几个月前一位闺蜜准备生产,给我打了若干钟头的电话,目的只有一个:求我帮她决定是生还是剖。我最终让她去找(我认识的)一位算命先生做决定。事后在女人们的茶话会上,她说我是铁嘴。

 

在我看来,医生是不能替病人做决定的。为什么?

一个人做出的所有决定,是权衡利弊之后产生的。这里的利弊,是你的得到和失去。但你的得到和失去,都有一个概率问题。除非是有很大倾向性(比如得了癌症医生大概不会问你需不需要手术或化疗),有些事情并不是那么明确的。就拿生孩子来说:自己生,很痛,很辛苦,有风险一二三四;剖宫产,生的时候不痛,生完很痛很虚弱,也有风险甲乙丙丁。两条路都不好走,总要选一条。你又不想吃苦、又不想留疤、又不想生二胎的时候危险、又不想**松弛……对不起,没有这么好的事。

 

一定要自己做决定,因为你在决定走某条路的时候,已经知道要去得到什么、失去什么,而这个得到和失去,符合你的价值观。是的,价值观,是决定的核心。

比如,吃苦、疤痕、二胎、松弛……你的价值观里头哪个最重要?最不肯放弃什么?

这些,医生怎么替你做决定?医生怎么知道你愿意保留什么、放弃什么?

 

在我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看过一个新闻,印象深刻。

一位医生给病人开了肺结核的药物,好像是利福平,经典方案的组成部分。结果病人过敏,死了。

死者的女儿对记者说,利福平有万分之三的过敏率。“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不会让他吃。”

放P。你知道什么?你知道药物过敏会死人,就肯定不会让你爸吃?好吧,理论上来说所有药物都有过敏的可能性,是不是等死什么药也不吃?你知道你爸药物过敏、并且严重到会死?谁会知道!你知道利福平有万分之三的过敏风险,你就不会让你爸吃?万分之三的风险也不冒,我才不信。

 

看,这个case,就是医生把“治疗肺结核”置于“万分之三的过敏”之上。结果现在死者女儿说了,她是把万分之三过敏看得比治疗肺结核重要的。医生替他做了决定,但是错了。

 

我最讨厌病人或家属马后炮。有些事情谁也无法预知,你凭什么认为你做出的决定才是正确的?好吧,你对,你做决定,我不做,可以了吧。

 

但是,国内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我们和病人谈知情同意书的时候,其实已经替病人做了决定。知情同意书上会写这个操作/手术的风险,但是,并没有说明,病人还有其他什么选择。

这是不公平的。

我有次就去踩了北医的场子。家人要做一个创伤性操作,我忍不住去问:为什么不先做那些非创伤性的?

那个医生比我还年轻,当着20多个医学生的面被我狠狠训斥了一番。其实知情同意书那些条款,反而是没有意义的,不用听我就可以签字。那上面列出的风险,全世界都一样,是希望一旦发生,病人家属可以接受这残局。问题是,你没有把其他option告诉我,如果我事后才知道,我怎么可能接受?

 

知情同意书应该写成:病情如何,可以做些什么,各有什么得失。

不过这通常都写在病程记录里,而病程记录病人和家属是看不到也不能复印的。

 

希望各位医生,不要再替病人扛责任。你不懂的我可以解释,但是你自己选择。

而各位病人,如果遇到愿意替你做决定的医生,应该偷笑,因为他这一步踏出,踏入的是他自己挖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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