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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一小段实事评论。下次再更新留学图片。
(图片来源:济南,齐鲁晚报,2007)
男孩女孩该不该有身体接触,是否会引起早恋,是教育部的“集体舞计划”所引起争议的核心。我相信,批评者,在青少年时代,绝大多数都曾经接受过“早恋”的洗礼,因而看到了早恋“浪费时间,耽误学习,导致未来失败”等等。
其实,这是一种不敢负担责任的表现。持批评意见者的逻辑是——因为当年早恋,所以造成其在成长过程中其他事件的失败。由于早恋是两个人的责任,所以成长过程中的失败,未来的失败,学习成绩的不好,全都归结在早恋之上,甚至归结于对方为什么给自己拖了后腿,甚至愤恨自己的父母没有控制好自己,而唯独没有敢于向下一代提起他们在那个“早恋”的青涩时代,在那个时间,是怎样悄悄沉浸其中,享受心动的快感呢?
前两天和一个朋友聊起了“初恋”,此君连声说“初恋害人”。的确,初恋确实挺害人的,但不仅仅是害了自己,还害了对方——两个人的爱情都无果而终,而且,因为是初恋——或者是最初的几次恋,还闹得个心理悔恨的阴暗,或者自怜(非恋)的阴影。最牛B的是,屎盆子全都扣在了这个“早恋”头上,似乎没有早恋,一切光明,有了早恋,人生将会完全黑暗。
我悄悄问一句,这个结论,从何而来?是您无师自通,还是有爹妈的教育?貌似——不尝一下苦果,是不晓得“早恋”的酸甜苦辣的。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学校黑板报里贴着“反对早恋的倡议书”,那些签名倡议的学生干部们,却在倡议展板的背后悄悄爱抚着,拥吻着,那些在大学校园里到处拿着手电寻找现行犯的辅导员们——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辅导员,请问你们的女朋友们,那些还在大学校园里的小姑娘,是不是你们私自囚禁的现行犯呢?在耀武扬威的把一群手电筒照到的人们判定为“处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而那些阴暗处的,却成了学生干部和什么先进。这些不合节拍的封建余孽们,为么还未入土乎?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基本观点是:早恋是情商教育的必修课。我热烈赞同此观点,如一男人,到了他谈婚嫁时,告诉女方:从来没喜欢过哪个女生,不是他裤裆下的那个玩意有缺陷,就是他脑袋里面有毛病,或者三个字——不诚实。
所以,越是叫嚣“早恋有罪”者,心灵越是阴暗,尤其是对着这些天真无邪的孩子叫嚣“不能牵着手跳舞。”看看那些羞涩的孩子们的小脸蛋儿,这些父母备份们哪里是在看孩子们牵手,看到的明明是些自己的,裸露着的虚伪的人性。如果一次恋爱就能摧毁孩子的一生,那么,公安部应该设立一个“打击早恋委员会”,居委会的大妈,学校的工作人员,还有父母,都无权干涉法律问题,因为——早恋太可怕了,因为早恋能摧毁一个人的一生!要我看,我们应该学习新加坡的严格执法的策略,以后,见到早恋者,杀,不赦!理由很简单——反正都毁了,杀了算了。
这样可能么?答案显见。
所以,我们应该冷静的来观察早恋,观察那些可能“诱发”或者说“激发”早恋的因素。比如刚刚出台的集体舞。集体舞真的很美,看到这些孩子们——能从小接受这种教育——爱美的教育,我非常感动。当一个男人,穿上西装,就会自然挺直腰板,一个男孩子,当他邀请他的舞伴共进一支舞蹈的时候,他所体验的,不单是舞蹈那么简单,还有一种绅士风度,一种责任感,甚至是一种对未来的发展中的成熟的思考!对于女孩子,如果是她们第一次和一个男孩子共舞的时候,她会更加注意修饰自己,更加注意自己是否得体——我一直不明白一个问题,女孩喜欢漂亮和女孩喜欢学习,有什么矛盾?至少我们这个社会,女孩应该学会打扮自己,这是一种基本技能,为什么要不遗余力的批判?女红做得好,也是一种能力,您认为呢?
所以,我非常支持教育部的集体舞方案,说实话,大学圈钱,教育腐败在中国问题已经相当严重,能推出这样一个优秀计划不容易。其次,这个社会应该尽快把“早恋”这个词打入历史——因为存在就有其合理性。越是打压,孩子们恐怕更是趋之若鹜。这个道理很简单,老婆不让男人找2奶,男人就不找了?恐怕找得更刺激更有激情吧。如果一个男人成天去痛骂老婆的旧情郎,恐怕,旧情郎会从精神上取代先生的位置。你总是诋毁孩子的小男朋友,也许放学后的那场电影,小女孩将要为这个男孩失去童贞;妈妈总是禁止孩子早恋,不许和女生接触,也许,学校的后山上,电影院,KTV还有那个阴暗的角落,将成为孩子更刺激的约会地点——也许,在20年后,某个先生在找小秘时候所寻找的,正是当年被他妈妈禁止的“初恋的感觉”。而向婆婆含泪诅咒先生绝情的儿媳妇,请擦掉眼泪,也许罪魁祸首是……
因而,在孩子拥有初恋的时候,应该告诉孩子,把它当作最后一次,认真的去爱。因为,恋爱,说明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至少,在心理上。无论,孩子的实际年龄是否达到十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