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禁毒、反腐和经济学
(2011-12-07 15: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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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禁毒反腐经济学杂谈 |
分类: 黄蜂时评 |
今天早晨,看央视新闻,说是最近公安系统在全国各地开展打拐,破获了一些大案、连环案。
社会有多大,经济学就有多大(Economics is as big as society itself)。经济学中一个很重要的分析工具就是供求分析。也就是说,分析一个经济问题时要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入手。
人口贩卖其实不仅是一个犯罪问题,更是一个商业交易问题,是一个不能正大光明进行的商业交易。它肯定有供给、有需求才能成立。别看人贩子大多文化不高,但他们却深知供给与需求的道理,一般是找到买家他们才动手,基本上是按需寻货、按需供货,有的已经形成了产业链。
连人贩子都明白的道理,我们的警察或者管警察的人就更要明白。所以,让警察、让公务员学习经济学是有好处的。政治学习只能是让他们听话,而经济学可能会让他们找到做事的方法。
191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写道:一个“没有学习过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律师非常容易成为人民的公敌。”很不幸的是,美国每年都在培养数以千计的人民公敌。布兰代斯的原话是这样的:A lawyer who has not studied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is very apt to become a public enemy. 如果打拐不力,尽管我们的警察不会成为人民的公敌,但至少应愧对人民。
多年来,我们的警察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展开打拐斗争,但还是有人在做,政府常用的话叫“屡禁不止”。其实在一个政府拥有强大权力的国家,有什么力量不能铲除呢,出现邪恶势力的“屡禁不止”只能说明无法。
什么叫无法?找不到办法消除就是无法。
治标不治本就是无法。打拐不从源头打,尤如打蛇不打七寸。而源头在哪?就是买孩子的人。因为有需求才催生的供给。假如,最初有一个人他抢、骗来了孩子,却走到哪里也卖不出去。不但卖不出去,还有人告发他,让他落入法网。试想,他还会再去做吗?
我们用的大量人力和财力,就是执法成本,就是纳税人的钱,是不是应该由人口贩卖的双方来埋单。
而对买人的一方不打击,造成的结果是我们的民警在解救人时,会出现解救难,有时都出不了村,有时会被围攻,有时会出现死亡。而事实是,他们一样是犯罪分子,为什么不能一起抓?难道让警察怕刁民?
其实,贩毒也是一样。美国人在多年的禁毒斗争之后,也认为到,美国人要想取得禁毒斗争的胜利,不是在边境线之外,也不是在边境线上,而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这种盯着供给方的做法几乎没有效果(this supply-side focus does little good),只有严厉打击吸毒的人,打击街头贩毒人,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原因是:一、生产毒品的植物在世界各地可容易地普遍种植,而且现在还有化学合成制毒,面积之大无法监管。二、街头贩卖的利润如此之高,但吸毒者对价格是无弹性的(价格弹性也是经济学的概念),但他们对身陷牢狱是有弹性的。三、如果对贩毒打击得严重,反而促使吸毒的人去行凶抢劫,弄到钱再去吸毒。这样一来,打击越严重,犯罪率上升,贩毒越严重。
这和贩卖人口是一样的,买孩子的人对价格高低不是最看重的。但他们对人财两空、对坐牢却是具有高度弹性的。所以,现在采取让得到孩子的人、得到妇女的人人财两空是对的。
我还记得,30年前,就我家前邻,有一个工人买了个媳妇,已经给他生了三个孩子,但她还是想跑,于是他和其他的工人就一起找,找到后在家里就打。我是因为事情闹开了我才从大人嘴里知道怎么回事。我真可怜她。我仇视这种违反人性的行为。
10年前,我在乡镇工作时,也见过一些从南方买来的媳妇。可见,人口贩卖是长期存在的。除了周围人的冷漠之外,我们没有找到办法打击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反腐。其实是一个道理。只是抓贪官,杀贪官,不解决问题。但这次反过来了,贪官是需求方,而行贿之人是供给方。我们只是在抓需求方,而放过了供给方,而人又在金钱面前是很脆弱的。所以,你就感觉贪官是杀不尽的。道理就在这里,我们必须要盯紧供给方(We must focus on the supply side)。
打击盗卖文物也是一样,我们只打击盗墓的人,却放过收购这些文物的人,打击的是供给方,而纵容了需求方。我看到盗墓破坏了文物,也破坏了文物的环境,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研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而我们又要花钱从文物贩子手中卖回来,有的多达几千万元。我们为什么不用这庞大的资金用来消灭文物贩子呢?
我依稀记得有这样一句台词: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敌人太狡猾。
现在话要反过来了:不是敌人太狡猾,而是我们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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