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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应该成为话题的话题——学习《国富论》心得之五

(2021-10-20 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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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国富论


本不应该成为话题的话题——学习《国富论》心得之五

 

 

卡尔.马克思说: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可见土地是地球上万物之母。

关于土地的话题我先抒情一番,再入正题。

人一说到财富必定要联系到土地,一说到传承往往也必言土地”。这是因为世间人与人之间实际存在着一种永不改变的约定,它好似将活人、死人和未出生之人紧 密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即便它不是一张契约,然而也不能改变我们所有人都成为这种灵性和社会伙伴关系的一部 分。它就是人们生于斯养于斯的”土地”。无论它是富饶的还是贫瘠的,无论它是平坦的还是崎岖的,无论它是高山还是峻岭,也无关它的颜色,也不怕这块皇天厚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如何演绎,它始终存在着,它在人们心目中则是永恒的。实际上这里的“它”应当写成“她”,因土地就像母亲一样养育着我们而时刻不可分离。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谈到财富和财富的增长时,必然地联系到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而言都是如此。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专属于君主与国家收入来源》这一章节中指出:“专属于君主和国家的收入来源,由资产和土地组成。和其他拥有资产的人一样,君主也通过两种方式获得收入。亲自使用这笔资产获得利润,将这笔资产借贷给借贷给别人获取利息。”他进一步指出:“土地是一种比较稳定和持久的来源……。都把国有土地的地租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这一段指的是国家。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论赋税》章节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个人的收入最终有三个不同的来源,地租、利润和工资”这里他讲的是国民个体,将地租收入放在所以收入的第一位,可见其重要。

既然土地对于国家或个人而言都是财富的源泉,至关重要,那么对土地所有制(尽管土地就像山川河流那样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归谁所有,却从来都是个问题)的关注就显得自然而然了。

先看看地球上的国家关于土地所有制的状况。可以说世界上各国土地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例如, 全美国土面积936.48万平方公里,其中,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1%,联邦及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占47%,印第安人保留地占2%。美国有不少人在身后 将自己私有的土地赠送给政府,作为公益土地,归公共使用。英国是典型的土地私有制国家,虽然从英国法学理论角度上讲,英国的所有土地都属国家(皇室)所有,而实际上全英国90%左右的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享有永久业权。 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也是土地私有制。在全国土地中个人所有土地占57%,法人所有土地占8%,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土地占35%,其中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占有的土地多为不能用于农业、工业或住宅的森林地和原野

众所周知,我国率疆之土均为国家所有。名义上区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之性质。实际上集体所有土地从根本上来讲亦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所谓“集体”并不可以改变其土地性质,甚至都不能改变其使用方式。更谈不上获得这块土地上除了种、养殖之外所带来的其他收入和财富了(比如其下发现矿产只能是国家的,自己不可以动的)。农户承包的土地进行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从此意义上来讲,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单一的土地所有制(台湾除外)。

在我国一直存在关于土地所有制的不同声音。即公有公理,私有私理,可能还会继续争议下去。

对土地国有可能更多的是涉及到这类问题,即土地会变为掌权人的权力寻租工具,变为于民争利的手段,同时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例如重复建设、许多城市的烂尾楼等)的种种弊端。对此有许多学者都有所提及,我在这儿不打算展开来说了。可能还存在一种弊病,想直接引用亚当斯密的原话。

他这样说: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从商业和制造业中获得的资本,只要没有固定在土地上。或保存到土地的耕作和改良上,都是极不可靠、极不确定的财产。说商人不一定是某一国家的公民,一点都不假。究竟在哪里做生意,对于商人而言似乎无关紧要。如果他们在甲国受到了冷遇,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情,都有可能导致他将资本转移到另外一个国家。随着资本的转移,资本所维系的产业必将随之转移,但资本还没有以构建筑物和土地的改良等方式成为土地永久的改良产物之前,绝不能说资本属于某一个国家。让土地私有就可将其资本基本锁定在土地上而不能转移,土地使用的好处,资本外逃的原因之一。

我们从以上话中就能体会到二百多年前的道理延续到当下的合理性,尽管社会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然而,依附在没有永久土地产权上的所有资产,哪怕再多再大也只可以称之为“浮产”或“佛产”。因此, 老百姓对财富虚有化的担心在加剧的道理是不难理解的。资本能够随便外逃似乎也是原因之一。是否可以说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遇到一大瓶颈

实际上,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国有的优势也是十分明显的。例如国家在实行战略规划,开发某个区域可以在土地问题上畅通无阻,便于推进。在国家基本建设方面,公路,高铁、水利建设地没有什么困难。许多地方政府财政在很大程度上是土地财政,土地财政成为了政府的“聚宝盆”和“杀手锏”,成为维系其政绩的工具。

另外有一种担心,即一旦允许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那么,一方面,经营农业本来就无利可图的小农会在地方权利与资本结盟的强势介入下大批失去土地,尽管表面是自愿交易,其实质还可能被强势集团所迫。另一方面,丧失了在农村生存的根基之后,农民又无法在城市完全立足,最终结果可能是城市贫民窟化与农村社会冲突的同步加剧,大规模社会动荡有可能发生,其激烈程度将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严重。这当然是一种假设,但又必须慎重。

在土地所有制问题上一直在进行改革也是不争的事,例如在纪念深圳特区建立40年时,中央献给这一片热土的大礼包14条中的第一条就是关于“土地”的政策,可见之重要。这里具体就不说了。

学习《国富论》中关于土地的论述,心得多多。这一本不应该成为话题的话题却成为了话题,但并不觉得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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