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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盖茨称IBM是微软最大敌人,Google不够格,把“Google的搜索技术与“手下败将”Netscape的浏览器及SUN开发的Java语言归为一类。”但是挡不住媒体认为“Google是头号挑战者,苹果电脑次之。”也挡不住Google粉丝们的狂热追星,尤其是年轻的一代IT人。连我这个老IT几乎天天使用Google的搜索和gmail服务,也下载了Google Toolbar,而想当年笔记本上几乎只有微软的软件。
为什么Google比微软受欢迎呢?
有人说是因为Google不做恶,而微软劣迹斑斑,吃掉很多竞争对手,垄断…… 理由不充分,俗话说的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君不见很多微软的Fans才不管微软坏不坏,甚至崇拜微软的强大。
一位年轻的IT人对我说,Google酷,比微软酷。有道理,套用商业论语的话说,就是Google比微软更具有“性感力”,用英文来说就是Sexy。
为什么Google比微软更Sexy呢?当我看到Google开放Google
API时,我明白了。很简单,Google比微软更开放,一“脱”成名了J
套用经典的“什么是Web 2.0”的话来说,不仅要对合作伙伴开放,甚至更要对用户开放,要“把用户当成合作开发者一般信任”,要建立参与的体系。
第一次互联网浪潮时,网友圈子里流行一篇网文“半裸”与“全裸”,非常精辟地解说了开放的魅力和如何把握开放的尺度。我Google了半天,终于在Donews上找到了。转贴如下,与大家共享:
http://images.sports.cn/2005/09/30/0918048381.jpg
倒骑驴 2000-6-6
前不久翻到一本明星画册,里边的明星都是“半裸”的,露得恰到好处。这很符合人的审美习惯,如果包裹得跟修女一样,纵然天姿国色,也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全裸”则令人感到索然无味;只有“半裸”既不伤风化,又能引起人无尽的遐想。 中国的挂历出版商深得其中三味。
现在,我号召全球的IT战略家向他们学习。
为什么呢? 包裹得最紧的是苹果。所以,尽管苹果清丽可人,可惜无人能识。但Steve Jobs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日子过得还不错,可谓小富即安。
把自己“全裸”的是IBM。IBM PC采用了开放结构,开始当然光艳照人,令苹果黯然失色,但不久发现这魅力不能长久,赶紧胡乱找点“遮盖”。于是有了后来的微通道结构和OS/2,但为时晚矣。
微软采取的是“半裸”战略。该“露”的地方都“露”出来,吸引了广大的软件商来开发;不过她的秘密是从来不让人看的,所以魅力很持久。
SUN想学微软,可惜东施笑颦。有一个“佳娃”(Java),既要做成国际标准,还要牢牢地抱在怀里。已经“全裸”了,还要死死地“捂住”,真是费劲。
今天我们可以为上面这个故事写个续集:
微软由于“半裸”得体,魅力迷人,颇受欢迎,渐渐成为大众追捧偶像。不过由于进入高档阶层,日渐富贵,外加年老色衰,日趋保守,把自己捂得越来越紧,很让一些Fans失望。
更何况时代发展了,为了争夺眼球,娱乐明星们裸得越来越多,很多甚至一脱成名。
这时,Google出现了,Google开放了Google API,吸引了广大的服务商来开发,也吸引了大量的用户开发。外加Google信誓旦旦说“我不做恶”,宣称是纯情少女,Google的粉丝们投桃报李,也纷纷把自己的秘密托付给Google。
微软醋意大发:“Google不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