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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共享youtube拍客起点模式it |
分类: 媒介观察 |
2007年底,我在《没有围墙的电视》中,对Youtube模式倍加推崇,认为Youtube将彻底颠覆电视,因为它打破了传统电视“采编播”三个环节上的所有“围墙”。
但Youtube模式因影视版权纠纷、草根内容广告价值低、高昂的成本,一直未能走出巨额亏损局面,当影视版权方推出Hulu后,Youtube模式更是备受质疑。国内情况也是一样,甚至土豆王微称草根内容为“垃圾流量”,“Youtube”们纷纷转型Hulu--基于正版影视的广告模式。但Hulu所谓的长视频模式,仍然受制于传统影视版权方,只不过是传统影视的互联网发行渠道而已。
在讨论视频共享的商业模式前,让我们先看看起点中文--网络文学网站的模式(更多请看百度百科起点中文)。
- 模式:读者免费试阅,VIP章节收费;作者分成或网站买断。
- 即时创作、即时阅读:古时说书人的“且听下回分解”重获新生,作者每天更新,写得好的作品,会形成读者们催促“更新!更新!快更新!”的局面。
- 为读者写作:之前作家们流行的说法是“文学是很个人的东西”,“我写我心,不容置啄”。但在起点,报酬是根据读者点击决定,就如古时说书人现场收钱一般;其次,读者的推荐票,决定作品在推荐榜上的排名,进而影响点击率。所以起点作家重视读者反馈、重视与读者互动,甚至会用读者的名字作为书中角色的名字,全然是为读者而写作。
- 电子书先于实体书:起点孕育了一批杰作,例如《鬼吹灯》、《盗墓笔记》等,这些杰作在起点火爆后,被印成实体书,在线下同样取得不俗的业绩。
- 大作家们降尊屈贵,进驻起点:最开始起点是“边缘人物”写作的地方,05年起点当月签约作品稿酬发放突破100万,09年起点用户数6189万人。这时王蒙等大作家们降尊屈贵、进驻起点,网络写手与传统作家平起平坐。
- 起点已与传统出版社平起平坐!起点被线下实体书盗版,被盗版网站盗版,被大量盗版已可证明起点模式的成功,这也是中国的悲哀。
视频共享网站与其纠缠于影视版权、纠缠于避风港和红旗模式的pk,不如参照起点模式,开拓自己的生态圈,颠覆传统影视。
- 发展一批以拍摄视频为生的拍客:视频分为阿凡达式专业大制作、“馒头血案”式的专业小制作、普通草根DV(随意之作,不为盈利)三类,视频共享网站应着力发展“馒头血案”式的专业小制作,即找到胡戈式的创作人群。
- 一定要用户付费、拍客(作者)分成。这样拍客(作者)者将竞争用户手中的“选票”,努力创作拍摄,并积极互动。广告模式隔了一层,多了一个环节,作者赢得人气后,还要迎合广告主,很容易陷入电视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的境地。
- 创造自己独特的讲故事的方式:每一种媒介都有它最适合的内容形式,比如当电视找到体育直播、电视剧后,就确立了电视超越电影的主流媒体地位。网络视频除了可以一口气看个痛快外,用户也将有定时观看、等着更新观看的用户行为和习惯。已有一些视频网站投资上游影视拍摄,其中我看好专为网络制作的内容--网络剧。
- 开拓版权出路,全媒体发行:把网络视频版权输出到传统电视台等其他媒介渠道。
今天,网络视频领域仍将是传统版权模式主导,因为传统影视有巨大的生产成本,而视频共享网站没有掌握独特的“讲故事”方式、没有培育出自己的内容源,影视制片人/导演/演员仍然主要为传统影视渠道而创作。
只有当视频共享网站成长为大象、种植出森林后,才有改变版权规则的谈判砝码。
PS:这篇博客的观点是4月下旬56 的ceo王建军约圈里几个朋友聊版权的问题时,我对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