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Web2.0 |
我的看法是,所有的BSP,都应该鼓励它的用户获取商业利益,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并尽可能地为用户提供便利。BSP当然也有权在它提供免费服务的页面上,放置商业广告,但这会破坏用户的使用体验。因此最好的方式应该是,BSP帮助用户获得商业利益,并从这种帮助中取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利益。
一旦互联网开始应用web 2.0导致生产关系变化,分配方式必然变化。甚至可以说,Blog赚钱该归Blogger,还是BSP压根就是一个伪问题,谁能阻挡掌握生产资料的人获得收益?又有谁能阻挡徐博客在自己的某篇blog上放置一个收钱的链接?
没有徐静蕾,新浪会推出张静蕾、李静蕾等等各类名人;而且各类名人也会积极利用新浪来推广自己(呵呵,草根博客们不在此列),即使新浪向他们收费,估计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是会认真考虑的,虽然每个人能接受的费用不一。没有李宇春,湖南卫视的“超女”照样火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湖南卫视,李宇春也就是一个唱功还过得去的歌厅歌手而已。
不博的名星们要有危机感了,将来与FANS会因为不博而产生越来越大的距离感。没有FANS,还当什么明星? 培养FANS,互联网是成本最低的。这是给明星的建议。互联网也有一种选择机制,网民很难被煽动或者引导,所以,明星们要好好的为网民服务,拿出真正的绝活。
- 博客值多少钱,这钱归谁 #
- 徐博客挣钱了 #
- “老徐值多少?”与“博客老徐值多少? #
- 写作权归你,钱归新浪 #
- 名人博客与广告 #
- 做BLOG,还得挑对BSP #
- web2.0概念渐入国内主流视野,野蛮互联网进化开始? #
- 搜索引擎眼中的钱、用户、价值---无聊布棉的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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