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19日 02:28 香港商报 垄断经营独享资源‘自收自支’ 中石油集团近日公布其2005年赢利数字:全年实现收入6720亿元、利润总额17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8%和36.3%。昨日眾多内地媒体热议此事,认為中国石油行业所暴露出的问题,已到了有必要认真对待的时候。《东方早报》的署名评论更直接指出,2005年中石油集团的‘丰收’,追根溯源,其利润主要来自於对国民财富的不当、甚至不法占有。2005年,国内成品油价格歷经5次上调,消费者付出了巨大代价。但至今内地成品油价格仍比国际市场价格每吨低超过1000元人民币,这一反差被有话语权的利益主体代言人用作国资垄断企业评功摆好的依据,这其实属於隻及一点不顾其他,蓄意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说辞。须知,内地炼油企业原油来源分為进口和国產两部分。国际原油价格上涨之下,国產原油成本為每桶20至30美元,不及国际原油价格的一半。显然,拿内地成品油价格攀比国际市场价格毫无道理!正是国產原油成本与进口原油价格的巨大差价成就了中石油集团的‘丰收’。集团负责人在分析利润来源时透露: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涨,而国内原油价格基本与国际接轨,这是获利的主要原因。据此,不难发现以下令人震惊的事实:一方面,中石油支付原油资源税每吨8至30元人民币,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另一方面,供应给集团内部和集团外炼油厂的原油与进口原油基本同价。於是,按照宪法规定属於全国人民的石油资源本身的价值尽入资源垄断者囊中,不仅如此,把利润截留在油田,从石油產业链最上游形成‘倒逼’机制,首先‘倒逼’炼油企业,进而‘倒逼’成品油政府定价机制,最终压力作用於市场,逼迫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价格接轨。如此机制及恶劣后果,令人触目惊心。按国际接轨油价卖原油而成品油价暂未接轨,自然令炼油厂(包含少量比例民营资本)集体亏损。但对於国有石油企业该方面亏损,事实上全国人民已经‘埋单’。那就是新年前中央财政向中石化集团送出的百亿元人民币‘大红包’––补贴承担炼油量更多的中石化下属炼油厂利益损失。因此,从消费的角度也可认為,成品油年年涨价加上财政补贴的统一付账,已令国内油价几近与国际接轨。文章认為,资源性產品价格可以逐步趋於与国际市场价格一致,前提是政府代行征收合理的资源税并将其公正、高效返还社会各阶层公眾,如此纔不会损害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与公眾合法利益。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在原油上,资源税未实质性开征,价格却已与国际接轨。税收尚须纳入财政预算,一体化垄断经营之外,国有石油企业独享本该返还公眾的资源价值且‘自收自支’,形同‘国税二局’,完全无合理之处。 作者: 编辑: 香港商报 2006/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