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
(2008-11-30 0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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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我有个朋友,也算是个明星吧。最近比较倒霉,拍电视剧,被好事者揪着狂炒跟台湾女主角的绯闻,拍电影,被好事者揪着狂炒跟香港女主角的绯闻。一般情况下,明星不太拒绝这种曝光率,因为不管怎么炒,对明星也造不成什么伤害。问题是,我这个朋友,自己有女朋友,感情挺好,被这么爆炒,百口莫辩,女朋友倒也不是太信,但是被下作的传言弄得有点烦了,两人在电话里只能苦笑,惹不起想躲,都不知躲到哪儿去,这就是公众人物的悲哀。
那个朋友有天晚上跟我打电话,发了点小牢骚,我说没辙,这是行规,那种玩法,玩家都没有底线,解释,人家有一百个枪手等着泼脏水,就怕你不搭腔呢。不解释,就这么咬牙忍着,又觉得委屈——没办法,谁叫您吃这行饭呢?
都说娱乐圈的那个圈字,应该读juan,我现在觉得,这个发音真传神。
现在能为朋友做的,只是祝福,默默的祝福,好事者务必发发善心,放他们一马,该炒的新闻也都炒过了,千万别在新闻点不够使的时候,再拿出来炒冷饭。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人家两口子过的好好的,局外人要是没被逼到绝境,还是请你们留点儿口德吧。
诸位炒手,以后干脏事的时候别光顾着收钱,有时也得想一下,举头三尺有神明,小心报应。
写完这篇之后,忽然又看到一篇新的,那么,我就祝福这些拿别人的幸福换钱花的无耻炒手,祝你们婚姻不幸,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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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网友回帖,讲既然当了明星,就必须接受被炒的命运,否则凭什么赚那么多钱。这个观点虽然我不是太同意,但也不算太反对。娱乐大众本就是明星的义务,只是,如果为了一两个报纸头条(或者说,为了省点宣传费)就牺牲掉来之不易的爱情,代价也未免有些惨重,诸位以为呢?
最后,我在一个朋友的博客上看到一番话:想要把命运按在胯下,就不能怕被生活抽俩大嘴巴。与上述那位被炒的朋友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