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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香港同行转来的摄影记者守则

(2006-01-13 00:26:45)
分类: 硬照人生
新闻摄影

1. 新闻摄影以纪录真实为首要任务,记者在新闻现场应据实拍摄,
不得参与设计或导演新闻事件,作夸大和不实的报道。

2. 记者在拍摄意外事件时,应顾及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感受,
尽量把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及伤害减到最低。

3. 摄影记者在拍摄过程中应该尊重被摄者的私隐。


4. 新闻摄影工作者(包括摄影记者和图片编辑)应谨慎处理血腥、暴力、恶心
和色情图片。使用时须考虑:

4.1对说明新闻事件是否必要;

4.2对社会的影响;

4.3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影响。

5. 新闻摄影工作者在处理照片时,应以拍摄现场所见的真实情景为依归,
任何事前或事後的加工,都不能接受。

6. 新闻照片在新闻媒体上有时会用作插图或作局部整合以配合版面编辑效果,
但应注明照片曾经「加工处理」,或指明是「设计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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