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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iPad商标权之争

(2012-02-14 13: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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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石家庄也不例外——苹果门店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河北青年报》2月13日)

  据报道,2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函件,称“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该经济检查大队立即对辖区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对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依法一律没收,并处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经过两天的摸排查处,该经济检查大队已查扣苹果iPad 45台,全部为iPad 2系列。

http://www.williamlong.info/upload/2997_1.jpg

工商执法人员清理被查扣的苹果iPad 2

  针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部门查扣苹果iPad,业内知识产权律师今天表示,这一行为可能不当。因为工商部门作出查扣iPad的举动时,是认定苹果侵权行为已经成立。目前法院审理的为商标行政确权纠纷,且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两家的侵权纠纷尚没有司法上的审理,工商机关过早认定侵权可能不当。如果各地工商部门都对苹果iPad产品进行查扣,但最终结果如果认定苹果侵权行为不成立,这可能给苹果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按照目前的法律,消费者购买了商标侵权商品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货退款,而iPad做为一个全球知名的产品,当然不是真的假冒伪劣,不可能侵害消费者权利,不会危害公共安全,也没有什么质量问题,因此对于iPad的收缴损害的是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

  所谓iPad商标权之争,本质上是中美企业的利益之争,在中国企业看来,是美国公司侵犯了其商标,而在美国苹果公司看来,是中国企业不讲诚信,将商标出售后,现在又通过法律漏洞再敲一笔竹杠。而做为执法部门,工商部门不应该通过行政力量来影响这种尚在诉讼中的案件,否则网民会质疑,每当有利可图的时候,他们总是冲锋陷阵跑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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