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案的首次调查组有没有受贿可能?
(2009-10-27 1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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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法制杂谈 |
分类: 其他 |
上海钓鱼案总算是尘埃落定,以政府承认钓鱼执法告一个段落。
是的,这只能是一个段落,而不是结局。
钓鱼案的受害人能仅仅以政府的认错了事?
中国的法制建设能以钓鱼案的草率认错了事?
不是的,中国的法制建设、中国的政府诚信应该从这里开始重建。
此案,从表面上,应该问责的是钓鱼案的执法者,这些执法者仍然未被问责。
但,仅仅只是问责了事?这些责任人在此案追溯既往的过程中,有没有利用不当执法所得为个人牟利?
如果是以权谋私,又当以如何的刑罚处之?
而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又该如何涂鸦呢?也许,很多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未曾想过。
这些相关责任人仅仅是局限于执法者?
我们不应该将之扩大到第一次官方调查后否认钓鱼的全体调查组成员?
这些调查组成员应该被问责为行政不作为,还是因为在查究的过程中出现了受贿情况而被追究刑责?
再扩大之,这钓鱼案并非上海的专利,更是全国许多城市以及许多行业的一道非常“美丽”的创收风景线。
这是否与行政罚没款的审计、分配、使用的黑箱有关?
一切的一切,能否是中国政府的执政执法环境再次得到提升呢?
我想,也许关注这个案情发展的所有的人们,都值得深思。
By 逍遥狂客 20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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