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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据有关媒体报道:新闻出版总署发出了《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要求“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下架、封存,正在制作的该类音像制品立即删除。与之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也将下令禁止恐怖灵异片。
在我看来,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广电总局对于“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恐怖片”的“禁令”其着重点都在于“恐怖”二字,强调的是某些音像制品和恐怖灵异片完全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也没有善恶标准,除了很恐怖、很残酷、很暴力、很刺激以外,就没有别的什么营养可汲取的了。对于这样的音像制品、出版物、影片等下禁令,我举双手赞同。这些恐怖片对于我们的心灵是荼毒的,特别是青少年,非但无法从中获知任何有价值的内容,相反,恐怖的感官刺激对于青少年的心灵所造成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我们知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成年人的保护,就像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他们因为年龄小,心智非常不成熟,对于是非的辨析能力非常差,身心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果他们过多的接触很恐怖、很残酷、很暴力、很刺激的、而且还没有思想、没有善恶标准的“恐怖灵异片”,很容易让他们失掉正常的价值观,把一些极端的、负面的价值观当成主流价值观来模仿,甚至把一些他们认为很恐怖、很残酷、很暴力、很刺激的内容当成“另类”的表现拿到现实生活当中来操练,继而变成了教唆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即便他们没有付诸实际行动,而对于他们未成熟的身心的影响也会很负面。在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全无的状态下,成年人有义务给他们安装防火墙,为他们挡住“病毒”的侵袭。
就像我们现在看到的某些电影人物,编剧或者导演一定要把“好人”弄得“坏”一些,让“坏人”变得“好”一些才可以称之为“人性化”。实际上,这已经从原来的人物角色非善即恶的严重两极化走向了又一个极端。特别是一些恐怖片,他们追求的目的只有一个:感官刺激。为了达到感官刺激的目的,他们就本能地降低了影片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实际上,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些“恐怖片”根本没有什么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
评:当今网络传播东西速度之快,普及率之广是我们最应该观注的,还有人为的传播我们是否应该也考虑进去。我认为国家广电总局应该考虑一下这些传播途径怎样避免,这是一个长远而又艰巨的问题。因为各种途径都可以另青少年获取,并满足其好奇心理。我们是否应该从引导青少年的途径考虑一下,只有从青少年的思想上改观了,才能获取最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