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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企业截断公共道路的权力?-----时政视点【191】

(2011-09-14 09:39:48)
标签:

截断公共道路

卖力撑腰

霸道

不作为

拉锁路

借公徇私

墨舟

杂谈

分类: 时事杂评

     企业是社会的个性主体,公共道路是社会的共有资源,共有可以服务所有遵规守纪的个体,但个体何来私有权力来驾驭、侵占共有资源??

     这事从不鲜见,还真甭说外地的天高皇帝远,天子脚下这事也会大行其道,不能不说,谁替谁卖力?谁替谁撑腰? 都还不是秃头上的虱子乎???

     本来首都车限行都已是彰显了车与路的矛盾,而今,居然有企业擅自截断了公共道路而为一己之私,难不成这类企业的腰比路还粗不是??

     北京双桥新发地市场就是这个恶例的典型代表,自其建设以来,其东侧的公共道路---双桥西路便基本成了其配套的设施,先是砌围墙而阻挡了雨季的排水,博主就亲历了由此导致的3辆小车在该路段受淹熄火的“关照”。继而不时地不是挖沟就是堆土的断路,而到了现下,居然用整面砖墙在该市场东南门外彻底封死了这一公共道路,这岂不是典型的“霸道”??

     截断了公共道路,该路也就成了该企业市场内的专有通道,而这与变相的与民争利、假公济私有何分别??应该是有一段时日的如此状况,竟然在“步步为营”之后成为“顺理成章”,是谁“大公无私”放纵的权力?又是谁睁一眼闭一眼的不作为?? 

      无独有偶,北京朝阳区这类的情况也可谓屡见不鲜,借着修地铁7号线的理由,化工路连接东四环刚修通的干道在垡头被生生截断。也更甭提作为朝阳区脸面的朝阳路成了“拉锁路”,几年了,时开时合迄今仍未彻底利索,在这种情况下,还争神马“文明城区”??简直是舔着脸吆喝不知羞臊!!!

     从实处做起,从为民出发,即便不能公而忘私,也不见得非要借公徇私??即便不能面面俱到,那也不能眼手俱高??

     由此看,任重道远的远还不是民之观念,更该是权力行使的公益垂范。为此,不惜一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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