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土生土长的黑龙江人,博主着实不愿看到“政府花钱雇人集体上访”的荒唐事儿能够上演,同样,作为知根知底的黑龙江人,博主同样确认这种事件的出现是见怪不怪。
该“美差”的具体事件如下:
作为一个普通人,因发现承包林地的面积缩水了5340亩,黑龙江省鸡东县居民韩东一纸诉状将鸡东县向阳镇政府告上了法院。经过一审和二审,韩东最终胜诉。但在终审判决下达后,向阳镇曲河村上百名村民声称有涉案土地的林权证、薪炭林执照和承包合同,多次到鸡东县政府、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近5个月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终审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一审,韩东依然胜诉。随后,曲河村的近百名村民到黑龙江省信访局上访;紧接着,主持再审的法官被停职。
在据此相关的记者采访中,有知情人透漏,曲河村村民多次上访是经人组织策划的,去哈尔滨上访的火车票也是有人出资集中购买的,甚至很多参与上访的人根本与本案无关,是花钱雇佣的。而其终极的指向和后台就是以为农民服务名义的“向阳镇政府”,意图通过集体性的农民到市、县闹事,意在造成一种集体上访的假象,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并最终为了撕毁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
既然不能作为喉舌职责性地调查和反馈,博主也暂就以上情况闭门造车一回,而至于分析之后的“出门合不合辙”?相信各位看客自有甄别。
首先,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林地面积能够缩水5340亩【原合同总共14400亩】,这绝对不是少了一两亩的可以视而不见,倘换做开发商之流,那还不得打翻天了去??该合同从2003年伊始的承包到转包,政府部门也是得了好处签字盖章的。至少这都是相关法院不可诳法判决的前提,原告方一二审的胜诉,也至少说明,法院据实认可了原告方的权益,也由之确认了该合同的合法有效;
其次,法院无形中充当了代人受过的倒霉蛋。两级法院从依法判定到撤销终审判决及至主持再审的法官被停职,其依法据实所面对的“上访”回馈的压力可见一斑。这中间,法至上还是人通天的盘根错节,一方面反映了法律的尴尬,另一方面也实然地助长了“维稳”的调门。
第三,政府角色的多重和行政权力的泛化不仅不是职所当为,而更是抱薪救火、唯恐天下不乱。作为政府来说,守法是执法的前提基础,关注民生也是核心职能。既如此,签了合同就该履行,败了诉讼就该无话可说,即便做不到这般,至少也该安抚两头、调解争端。但面对输了不服理,还鼓动、支持甚至花钱雇人集体上访来给自个“讨说法”,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乎??纵使从最浅显、最具“规则性”的道理上讲,“拿人钱后手不软,吃人饭后嘴不短”这又和无赖、流氓有何区别??
第四,维稳固然是大局,但变了形、换了味的维稳何异于搅局、败局??这之间,一直未能缺少的行政强势思维和“假象民主”的籍口无疑是司空见惯的行政常态。不平乱而添乱,不化小而加剧,保面子而背后花枪,为政绩而胡作非为,这该不是简单一地一隅的“新鲜”套路。而诸若此类的闹剧,哪个能够真正得民心?哪个能够实际抒民意??
由此,还真的有些羡慕那些被雇佣此美差的人儿,替政府办事的机会即便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至少未来也多多少少会有“因势利导”之下的好果子吃的。看官们,这份爽歪歪你们就“嫉妒”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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