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么说,政府都是制定规则的,是参与者而不该做完全的仲裁者。可以有招但不能用计,可以有心但不能乏力,可以作壁上观但不能无所作为,可以碌碌无为但不能为虎作伥。这该是基本信条。
尽管还是自我定义之中的初级阶段,但我们还不是一直要求别人承认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吗?而既然是市场的,那就是自愿的买卖,有了自愿的前提,公平与否都是没意义的,道理很简单,自愿了还能不公平?你看人家周瑜、黄盖的配合。传了上千年,没人说亏了谁?
想想多少朝代之下,基本没人说起什么关于房子事来,为啥呢?有钱你就可以无论城乡地买地买田,盖房挖坑、种瓜种果你自己看着办,也没人规划片片房子建好了吆喝人来买,也就更没听说靠倒卖房子发家的。这中间的实质就是买卖自由和自愿的简单规则。这种简单是否被实然地无耻剥夺在很大程度上伴随着“文明”的尺度。
正如现在为啥还非得要多多号文件,某某条规则来限定呢?其实质也决非是为了维系交易的简单而恰恰是制造了交易的繁冗同时又归位集中于财富的贪婪、擢取,无论是国家还是跟进所谓统治阶级屁股后面的一撮既得利益份子。
菜价上涨和肉等价了,这不是实在的好事情吗?直接在消费的过程中向一直是弱势群体的农民们转移了支付,能吃得起与否和吃啥比起农民的辛苦都是屁大的小事,盐巴不还是没涨价吗?吃几顿盐水拌饭怎么了?啥滋味要都是有点自愿的味道,那也不就公平许多了吗?
又好比什么“小产权房”了的问题,有人愿卖、有人能买,土地商品化的流通起来有啥不好的?还没听说买这类房子的还有被逼着的,倒是实然的担着风险是真的。政府不断插手的管管的唯一说得堂皇而又实际的原因还不就是自己和跟屁的一小撮没得到利益吗?
按这个思路,不用什么这个调那个细则的,只要有自愿卖的,也有自愿买的,双方就像周瑜、黄盖一样,孙权都懒得去理。我还就真不信了,政府真要确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藏富于民的根本所在,那些狗屁开发商还会不满大街拉人跪地磕头喊爷爷叫奶奶吗?
其实,道理从来就是简单的,往往人为地复杂化还不是为了掩盖愚民的实质吗?倘使政府还有这些狗屁开发商能够遵循自愿的买卖原则,那还有什么暴力抗法和血腥拆迁啊?
由此,真的要去神游三国一下的话,深深体味乱也好,分也好的实际,自然就会觉得:条框从来就不是建立的而是被打破的,多少被动之下也必然同时保有诸多的自愿,主动地人性总比被动的奴性好得多。简单而自由地活着,才是根本意义上的真正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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