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出台禁止城市河湖游泳的规定
我是一名游泳爱好者,且还是一名冬泳健将。非常喜欢在大自然的河湖里游泳,一个字:“爽”;两个字:“极爽”;三个字:“爽极了”。
可我看到昨天的报纸上有篇文章,是关于禁止在城市河湖游泳的规定讨论稿,5月底前在市民中征求意见,估计夏季前在北京实施。
禁止城市河湖游泳,无非是让北京漂亮些,让外国友人看着舒服些。可那样北京真的就漂亮了吗?外国友人看着真的就舒服了吗?非也!我认为,漂亮不在这上面、让外国人看着舒服也不在这上面。反过来河湖里有人游泳更展现一种和谐的美。如果河湖禁止鱼儿,只有干干净净的水,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河湖禁止游船,只有平平静静的水,会是什么心情?
下面简单说三个理由:
第一,在冬泳人数每年都成倍增加的形势下,目前北京冬季能冬泳的地方却很少,再禁止城市河湖游泳,强行取缔这一极好的健身方式,就有些不尊重民意了。且冬泳又必须在室外,因此,还是应该给冬泳人一席之地。就我这几年在后海冬泳所见所闻,不管是冬泳人、还是路人,包括外国旅游团,都竖大姆指赞扬,有的还拿出相机拍照,绝无一人指责。
第二,室内游泳馆为了安全达标,多种消毒药水漂白剂“齐抓共管”,弄得皮肤骚痒过敏,真不如大自然的河湖享受着阳光紫外线消毒。
第三,室内游泳馆空气流通不畅,很闷又缺氧,尤其冬季更让人憋气。
小结,在室内游泳馆游泳,说轻一点弊大于利,说重一点不是锻炼身体,是毁坏身体。
退一步讲,即使出台了禁止城市河湖游泳的规定,该游泳的还是要游泳的。君不见城管与小商贩打了多年的游击战,已经从游击战演变成持久战。小商贩们用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驻我扰,敌疲我打”的战略方针,搞得城管急不得脑不得。近来又层出不穷小商贩伤城管人员的事件,使得广大市民均同情小商贩,又把城管搞得很是被动。相信,游泳爱好者也会用这种方法对付禁止城市河湖游泳的规定。我想,我们的民族就是这样胶着纠结着,我们的民族是个说不清楚的民族。说不清楚的东西很多,突出一点就是:我们的民族是世界上最老实的民族,但又是世界上最难于管理的民族。
其实,我不是为了自己游泳,也不是为冬泳的人,及在城市河湖游泳的人说话,而是为了北京实实在在的漂亮,为了北京市民的健康。
请不要出台禁止城市河湖游泳的规定。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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