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潜规则了电视剧?
(2011-11-23 1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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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娱乐 |
分类: Media 2.0 |
一位刚刚踏入影视圈的律师感愤不已,此前涉猎过诸多行业、产业,但是,似乎只有在制作公司面对演员的时候,甲方、乙方之间惯有的主、客关系才是如此的本末倒置,哪怕在一个初出茅庐的经纪人面前,那些怀揣大把真金白银的投资公司们都仿佛一下子成了十足的“弱势群体”,唯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时下,演员们的聘用合同愈益繁细,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乃至于吃、喝、拉、撒、睡的方方面面,实可谓事无巨细的铢锱必较,而与合同条文数目一起一脉相承的,还有一干演员们片酬的水涨船高,以至于那些纯粹的影视剧制作公司都可怜兮兮地沦落为经纪公司和演员们之间不折不扣的“惯三”。
某传媒类上市公司总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控诉,“我们目前的行情是,影视剧演员、导演的酬劳,超过5万元的部分,要征收45%的所得税,这是全世界最高的。……很多演员拿的片酬都是税后的价钱,企业还要再为他们交税,有的演员片酬50万、60万一集,再加上税,得多少钱?一个演员实际上的成本将近每集一百万,企业怎么负担得了?这样下去电视剧还怎么拍,这样下去行业就不存在了。”
与其说是民间资本的大量涌入导致演员们片酬疯涨,不如说是经纪公司们涸泽而渔在推波助澜,事实上,对于国内众多经纪公司而言,艺人的高额片酬及商演收入,无疑于坐收渔利,此间,除了某些大型经纪公司的刻意的垄断性经营之外,也掩盖了一个更加迫切的行业问题,这就是经纪公司在盈利模式上的单一、苍白,不思进取,仅以华谊兄弟、光线传媒这两家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的影视、传媒类公司而言,即可见一斑, 2011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
华谊兄弟2011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8101.36万元,其中,艺人经纪收入11397.20万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23.69%,而电视剧收入为12661.98万元,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26.32%,仅略高于艺人经纪收入,而该公司的艺人经纪收入即便与其最富盛名的电影收入(18227.73万元,占比37.89%)相比,也毫不逊色。
光线传媒2011年1-9月,演艺活动收入380.06万元,占报告期内,毛利率的49.15%,而同期影视剧收入1141.10万元,但毛利率却仅有29.61%,其最具影响力的节目制作及广告收入同比增长仅26.77%,而演艺活动收入却同期增长54.17%。
不仅如此,再仔细分析可知,2011年1-9月,华谊兄弟电视剧及其衍生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22%,电影及其衍生收入同期下降41.18%,反观艺人经纪收入却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2.24%,这无疑与今年以来的演员片酬飞涨有关,但这一收入来源的可持续性却大打折扣,由此可见,如果不是艺人经纪这道“独特”、“靓丽”的风景线,这些上市公司的财报也许会很难看。